皇室成员在封建时代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与皇帝的血缘关系让他们在很多时候超然物外。对皇室成员的管理,往往涉及到政权的存亡和王朝的兴替,不可不慎重。如历史上的吴楚之乱、八王之乱、玄武门之变,这都是由皇室成员掀起来的动乱。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值得注意的是,宋代以前的皇室成员,五服以内的血缘族属才被视为皇室成员,而五服以外的血缘则被逐出皇室成员的范围,取消皇室成员待遇,视为庶民。如唐高宗时代,就将当时五服以外的李唐皇室逐出皇室成员的玉碟。
而宋代的皇室成员,无论是五服以内和五服以外,都将他们录于皇族谱系,给予他们皇室成员待遇,如何管理这数以万计的皇子皇孙,是当时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
宋代非常有效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宋朝设立了三个管理皇族成员的机构,《宋会要辑稿》曰:凡宗室事,大宗正司治之;玉碟之类,宗正寺掌之。
这里说的大宗正司、宗正寺,外加宋徽宗时期开始设立的外宗正司,这三个就是宋代管理皇族成员和皇族事务的结构。
大宗正司:最主要的皇族事务机构
大宗正司创建于宋仁宗景祐三年(1036年),一直到南宋灭亡,它都是皇族事务机构中当之无愧的第一机关。大宗正司是在宗室皇属之内选择有德望有贤才者充当知宗,具体职能则是:司训导,纠违失,凡宗族之政令,皆关掌奏,事毋得专达,先详视可否以闻。
也就是说,大宗正司在宗室事务上所起的作用,主要为沟通皇帝与宗室之间的正常联系,如皇帝的诏令或者裁断等等,通常就由大宗正司来传达执行;宗室的诸多请托事宜,传达给皇帝的也是大宗正司。
大宗正司是皇帝和皇族之间的中间机构,也是不可或缺的一个机构。皇族成员不能越过大宗正司,直接向皇帝上表。如大宗正司曾向宋仁宗请求:请自今后皇族凡有违慢过失,并从本司勘取施行。
宋仁宗批复“从之”。并屡次申严宗室不能越过大宗正司,擅自入内向皇帝面请诉求。庆历年间,大宗正司奏请:自今宗室辄有面祈恩泽者,罚一月俸,仍停朝谒。这份奏请也得到了宋仁宗的许可。
熙宁三年(1070年),王安石主张任用外官管理大宗正司事务。宋神宗下诏大宗正司设置宗正丞,力排众议,采纳王安石的建议,开始任用异姓朝官为丞,当时就任命都官员外郎张稚圭、李德刍为知大宗丞事。宋神宗用异姓朝官管理皇族事务的改革,其目的就在于加强对皇族的控制和监管。
宗正寺:编修皇族属籍
宗正寺在历史上出现的较早,在南北朝时便已经确立。宗正寺在隋唐时期,主要在于管理“掌宗室属籍,统皇子王国、诸王国、诸长公主家”。
相对来说,宋代宗正寺有一个很显著的特点,那就是他负责事务的转变。隋唐时代宗正寺的职能已经由大宗正司取代,宗正寺的职责变成了负责帝王宗庙、诸陵的荐享祭祀以及修纂、保管皇族属籍等事务。
《宋会要辑稿》曰:掌凡宗室赐名、立名、生亡、嫁娶注籍,纂修三祖(按:太祖、太宗、廷美)下宗藩庆系文字。可见,两宋历史上的宗正寺,在宗室问题上主要承担属籍编修和人口管理的工作。
此外,宋代宗正寺的官员不专任皇族或者宗姓。唐代宗正寺官员全部选用宗子,“其宗正卿、压及主簿,择宗室中有才行者补授”。
而宋代宗正寺从设置之初,宗正寺大小官员大都用的是宗室以外官员,以北宋前期宗正寺官员为证,如赵矩、赵安易为宗正卿,赵砺为宗正少卿,赵部、赵孚、赵齐为宗正压,赵安仁判宗正寺事,赵湘、赵棋同判宗正寺事等等,上自寺卿下至丞、簿,上述人员虽同为赵姓,但均不是宗室成员。
外宗正司:管理地方皇族事务
外宗正司又分西外宗正司和南外宗正司,它的出现较晚,开始设置的时间是宋徽宗崇宁元年(1102年)。它的主要职能是执掌地方宗室事务,但如果遇到重要事件,外宗正司还是需通过在大宗正司向皇帝呈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