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省制确立后,元朝对于地方行省的权利是怎么制衡的?

2021-05-16 17:55:47 作者: 行省制确立后

  自元代始,行省区划主要以中央军事控制为目的,不惜打破自然地理界限,不顾区域经济联系,人为地造成犬牙交错和以北制南的局面。如河南行省统辖黄河以南和长江以北的广大地区,但在黄河下游则以沂蒙山南麓为界与中书省直辖区"腹里"相邻,无险可守。

  又如,五岭地区被纵向切开,以江西、广东合为江西行省,湘、鄂、桂并入湖广行省,分设治所于南昌、武昌。于是,五岭不复为凭险割据的条件,又呈以北制南之势。秦岭以南的汉中地区被划归陕西行省,使四川盆地的北向门户洞开,无险可守。这种以北制南,各省北向门户洞开和人为实行形格势禁的政策,在汉地诸行省表现最为突出,从而使行省官失去了扼险而守、割据称雄的地理条件,朝廷就比较容易控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