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婚姻大多都是父母之命与媒妁之言,很少有自由恋爱的例子。而今天我们就来探究一下除却陆游与唐婉之外,王献之与郗道茂的爱情为何令人惋惜?
王献之是“书圣”王羲之的第七子,是其兄弟中书法层次最高的一位,因此被后人将王献之与其父王羲之并称为“二王”。有一次,王献之的兄长王徽之与王操之带他去拜访陈郡谢氏中的谢安,在一阵高谈阔论中,谢安在三人走后说了一句:“小的优啊。”据历史记载,谢安曾做出过这样一个评价:吉人之寡辞,以其少言,故知之。王献之的表现还不知如此,怎么说呢?王家在一次意外失火时,王献之却不忙不慌地穿好衣衫才由仆人搀扶着走出来。
我想王献之出生于王家这样的世家大族,是幸运的,也是不幸的。这么说主要表现在他与自己表姐郗道茂的婚姻,王献之的母亲郗叡是郗家的女儿,郗道茂自然就是王献之的表姐,在古人看来,两人的结合肯定是亲上加亲,再结合两人又是青梅竹马,所以便情投意合成为了秦晋之好。
但结婚不久之后,王献之的才名却为他“招蜂引蝶”了。这是为什么呢?原来晋简文帝的女儿新安公主司马道福看上了这位大才子,新安公主先前嫁给了大司马桓温之子桓济,但因桓济参与谋反而选择了离婚。离婚后的新安公主可谓是想一出是一出,这不,她非常仰慕王献之的才学,不管王献之有没有娶妻,就在太皇太后面前发誓非他不嫁。
王献之面对新安公主这样的无理要求,他怎么可能停妻再娶呢,自然是百般推辞。但数次的推辞,让新安公主的征服之心更加地高涨起来。王献之被逼无奈之下,只能自残双脚,以“跛足,不配公主”为由想让公主自己打消下嫁的念头。正所谓“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王献之越是这样,新安公主越是不为所动,而且还想以皇帝的名义让他奉旨成婚。
其实王献之真的不想娶新安公主,但在王家与妻子中权衡利弊一番之后,这般恩爱的夫妻还是劳燕分飞了,郗道茂也最终被王献之送回了娘家。郗道茂不能明白其中的道理,很快就与王献之天人永隔。
王献之对此无限悲痛,这从其书信中就可以看出:“虽奉对积年,可以为尽日之欢。常苦不尽触额之畅。方欲与姊极当年之足,以之偕老,岂谓乖别至此!诸怀怅塞实深,当复何由日夕见姊耶?俯仰悲咽,实无已已,惟当绝气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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