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的郡国制主要分为哪两个阶段?刘邦的态度又是怎样的?

2021-08-22 22:24:51 作者: 西汉的郡国制

  2、楚汉争霸时期的新封诸侯。彭城之战失败后,刘邦在正面战场与项羽纠缠的同时,不断采取各种方式分化瓦解项羽的西楚集团,同时开辟多条战线对西楚进行战略合围,最终形成压倒性的战略优势,而在此过程中,刘邦也曾迫于形势分封了大量诸侯王,而这些诸侯王同样取得了较大的自主权。例如赵王张耳、齐王(楚王)韩信、梁王彭越等。

  与前文提到的诸侯王不同,这些人投靠刘邦时并无根基之地,与刘邦乃是正儿八经的从属关系,乃是刘邦占领新地盘却又无法直接统治的情况下所分封的异姓王,例如赵王张耳,攻陷赵代之后,刘邦由于正面吃紧,根本无法直接统治;又如齐王(楚王)韩信,攻陷齐地之后,由于该地区中间横着项羽,同样无法直接统治;再如梁王彭越,他本就活跃在敌后地区,再加上围剿项羽时未能奉令出兵,这才无奈许诺封王。这几位虽然曾与刘邦属于从属关系,但在封王之后便已经取得了相对独立的地位,再加上均属于功勋卓著之功臣,刘邦立国之后也只能选择保留其封国。

  3、情况特殊的韩王信和燕王卢绾。在汉初的“七国八王”之中,只有两人的情况相对较为特殊,一是韩王信,从秦末天下大乱到楚汉争霸,他始终没有固定的封地,刘邦封其为王更多是因为他韩国宗室子孙的身份(韩襄王姬仓庶孙),更多是为了拉拢韩地百姓(刘邦与项羽正面交战的荥阳、成皋地区本属韩国地区),或许也有张良的关系。二是燕王卢绾,卢绾乃是刘邦的绝对嫡系,早在丰沛之时两人关系便极为要好,因此在燕王臧荼因谋反被杀之后,刘邦鉴于燕地距离过远,且处于诸侯王夹缝之中,这才封最为信任的卢绾为燕王,从而间接的将燕地纳入统治。

  如上所述,刘邦分封异姓诸侯王,其实更多是迫于形势无奈的妥协,而这也造成了汉初中央朝廷与地方割据诸侯之间天然的矛盾,进而使得异姓诸侯王对中央朝廷离心离德,并最终导致了刘邦逐步消灭异姓诸侯王。

  同姓诸侯王阶段:维护统治、恢复国力的需要

  如果说分封异姓王更多是无奈的妥协,那么消灭异姓王之后,刘邦为何不趁机削除封国,从而将天下土地全部直接收归中央朝廷管辖呢?我认为刘邦之所以在消灭诸侯王之后,仍然推行郡国制,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因素的影响:

  1、中央集权制尚不成熟,官员选拔机制尚不完善。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虽然开始全面推行郡县制采取中央集权统治,并相配套的出台了“三公九卿制”,但从实际效果来看,这种统治模式仍然不够成熟,尤其是对于地方的统治,相对较为薄弱。秦朝时期,地方只有郡守、郡尉、郡监、县令、县丞、县尉等高级官员直接由中央朝廷任免,而最基层的乡、里、亭仍然大多依托地方自身势力,这也是造成秦末时各地杀官造反频繁,而地方官员却无力扑灭义军,继而导致动乱迅速蔓延的一个重要原因。

  而之所以造成这种现象,其实更多在于官员选拔机制的缺陷,自世卿世禄制崩溃之后,春秋战国的官员大多为游说或推荐而来,秦朝时期官员则更多由战功晋升而来,这也是秦国统治较为粗暴的一个原因所在。在汲取了秦国灭亡的教训之后,刘邦虽然也曾下令各郡推荐具有治国才能的贤士大夫,但现有官员仍然无法满足中央集权统治的需求,因而他不得不以刘氏宗族代为统治各地。事实上,直到汉文帝开始推行“察举制”,继而到汉武帝时“察举制”进一步完善,这才给全面推行中央集权统治提供了客观条件。

  2、扩大地方自治权力,恢复经济的客观需要。历经长期战乱,汉初简直穷困潦倒的不成样子,《史记·平准书》对此有载“天子不能具钧驷,而将相或乘牛车,齐民无藏盖”,就连皇帝都找不到四匹同色的马来拉车,将相更是只能乘坐牛车。而现代考古也说明了一切,汉初墓葬的陪葬品甚至还不如春秋战国华贵,由此可见一斑。

  为了恢复经济民生,刘邦不得不采取“无为而治,与民休息”的国策,在现有官员无法满足中央集权制的情况下,继续推行郡国制,从而扩大地方王国的自治权力,中央政府对地方事务不多加干涉,也是当时“无为而治”的表现形式,而事实证明,郡国制对于促进地方经济的恢复发展起到了明显的推动作用。当然,地方经济的迅速恢复,极大增强了地方诸侯的实力,进而加剧了地方与中央的矛盾,但这已经是后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