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0日,13岁大连男孩蔡某某将在同小区内居住的10岁女孩小淇杀害,因蔡某某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警方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对其进行3年收容教养。今年8月10日,法院判决男孩方赔偿原告128万余元,并公开赔礼道歉。11月6日,蔡某某父母于今日在《大连日报》对其登报道歉。
道歉信全文如下——
淇淇的亲人们:对不起!我们郑重地向淇淇和淇淇的家人道歉。我们是( 2020)辽0204民初60号案件的蔡维伟、庄献杰,作为孩子的父母,我们对孩子疏于管教,没有管好孩子,没有教育好孩子,酿成了淇淇的惨案。我们自责、内疚、懊悔,惨剧的发生对淇淇的家庭是沉重的打击,淇淇的父母失去了女儿,我们万分愧疚,惨剧的发生,我们后悔莫及,是我们做父母的失职和失败,我们平时没教育好孩子,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是我们的错,我们真的对不起! 淇淇的父母和家人们,我们非常懊悔,我们要用一 生来忏悔,我们是真心地忏悔,真心地道歉!
内文还称,“一定会按照判决赔偿,就算砸锅卖铁,做牛做马我们也会尽全力赔偿,我们知道再多的钱也无法弥补失去亲人的痛苦,我们的孩子给淇淇的父母造成了巨大的痛苦,我们不敢求得淇淇父母的原谅,我们真心道歉,我们也代表孩子再次对淇淇和淇淇的家人们说声对不起!”
“我今天早上看到这封道歉信,眼泪哗哗地流。”受害者母亲贺美玲告诉记者,女儿走了一年多,她终于等到了这封道歉信,“自始至终都是我在要求他们,他们如果诚心道歉,早应该上门道歉。”而内文中称蔡某某父母会忏悔,并全力赔偿,贺美玲表示她希望看到蔡某某的父母的实际行动,将如何对他们忏悔和赔偿。
延伸阅读
刑事责任年龄拟调整:满12周岁故意杀人等犯罪或将负刑责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10月13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拟在特定情形下,经特别程序,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草案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
同时,草案统筹考虑刑法修改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相关问题,将收容教养修改为专门矫治教育。草案规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白岩松评未成年人犯罪
白岩松:我们常常说解决很多事情,千万别走向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其实面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惩治也同样如此,强调严格惩治,让未成年人犯罪和成年人犯罪一样去担责,这不符合我们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大趋势。而反过来保护未成年人,也绝不是宽松溺爱犯了罪当没事儿,所以很多事情的进步,绝不可能一蹴而就,就是要在争议讨论协商的过程中朝一个更好的方向去走,但愿我们能缩短这个进程,少付出点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