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登记预约将改为申请预约 具体是什么情况?

2020-12-01 17:28:28 作者: 上海离婚登记

  12月1日,上海市民政局举行新闻通气会,介绍贯彻落实《民法典》相关情况。据介绍,目前上海民政局专门研发了针对离婚冷静期的操作模块。市民在“一网通办”上进行离婚登记的预约也将调整为离婚登记申请预约,在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上海离婚登记预约将改为申请预约

  据了解,《民法典》新增了30天“离婚冷静期”制度,同时明确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的三十日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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