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判了!乱港分子黄之锋获刑13.5个月】据媒体12月2日消息,“乱港分子”黄之锋获刑13.5个月。据透露,去年6月21日因涉嫌煽惑、组织及参与包围警总案,2日法院宣判黄之锋获刑13.5个月。
“乱港分子”黄之锋获刑13.5个月
据报道,第一被告黄之锋(24岁)“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及“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两项罪成,判囚13.5个月;第二被告林朗彦(26岁)“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一项罪成,判囚7个月;第三被告周庭(23岁)“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两项罪成,判囚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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