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港分子”黄之锋获刑13.5个月 具体是什么情况?

2020-12-02 16:26:02 作者: “乱港分子”

  据媒体报道,前“港独”组织“香港众志”成员黄之锋、周庭及林朗彦涉嫌于去年6月21日煽惑、组织及参与包围警总案,于2日宣判。第一被告黄之锋“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及“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两项罪成,判囚13.5个月;第二被告林朗彦“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一项罪成,判囚7个月;第三被告周庭“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两项罪成,判囚10个月。

  “乱港分子”黄之锋获刑13.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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