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书记强奸女企业家判3年 具体是什么情况?

2020-12-05 12:04:01 作者: 团委书记强奸

  【团委书记强奸女企业家判3年】湖南郴州北湖区原团委书记楚挺征猥亵女企业家案一审宣判:犯强奸罪,被判三年

  据媒体报道,2020年3月31日晚,郴州青年女企业家杨某早前实名举报,饭局后,她被时任郴州市北湖区团委书记的楚挺征猥亵,“涉嫌强奸”。“他一把将我拖拽到隔壁包厢,我还来不及反应,就被他直接按倒在沙发上进行猥亵,还强行脱下我的裤子意图施暴。”杨某在举报信中称,当时她大声呼救,而直到她的一名同学赶来,楚挺征才松手离开。

  楚挺征早前在采访中否认举报。“我是法学硕士毕业的,也从事过法律工作,”楚挺征说,“如果我认为我真的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坏事,就绝不会出现那封似乎留有把柄和过错的致歉内容给她。”对此回应,举报人杨某当时给记者发短信称,“我目前在接受心理治疗,反复提及此事无异于在我伤口撒盐。我始终相信官方会公平公正处理此事。望理解。”

  2020年4月7日上午,郴州市北湖区通报,区委决定免去楚挺征党内职务,并按程序免去其他职务;对其违纪行为,由北湖区纪委予以立案审查;涉嫌猥亵他人违法行为,北湖公安分局受理案件。对违规参与吃请的其他公职人员,视情节依规依纪给予相应问责处理。2020年4月8日晚北湖公安分局通报,楚挺征涉嫌强制猥亵罪,已被刑事拘留。2020年4月24日,被警方逮捕。案发8个月后,截至2020年12月4日,宜章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楚挺征犯强奸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楚挺征有期徒刑三年。

  “已看到法院判决,但对此判决的结果不服,肯定会上诉。”12月5日,楚挺征家人表示:“因为这个案件被舆论绑架了,事实的真相并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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