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书记强奸女企业家判3年 案件详情始末回顾!

2020-12-05 14:09:51 作者: 团委书记强奸

  近日,一则“团委书记强奸女企业家判3年”消息引网上关注。据悉,郴州市北湖区原团委书记楚挺征因犯强奸罪,一审被判三年有期徒刑。

  经宜章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3月31日晚,被告人楚挺征邀请被害人杨某到郴州市某酒楼聚餐,用餐途中,楚挺征将杨某拉至无人的包厢,意图强行与杨某发生性关系,杨某始终不从并反抗,致楚挺征强奸未得逞。

  宜章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楚挺征违背被害人意愿,使用暴力手段,意图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被告人楚挺征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已看到法院判决,但对此判决的结果不服,肯定会上诉。”12月5日,记者和楚挺征的家人取得联系,其家人表示:“因为这个案件被舆论绑架了,事实的真相并非如此。”

  此前消息

  2020年3月31日晚,郴州青年女企业家杨某早前实名举报,饭局后,她被时任郴州市北湖区团委书记的楚挺征猥亵,“涉嫌强奸”。“他一把将我拖拽到隔壁包厢,我还来不及反应,就被他直接按倒在沙发上进行猥亵,还强行脱下我的裤子意图施暴。”杨某在举报信中称,当时她大声呼救,而直到她的一名同学赶来,楚挺征才松手离开。

  对此,楚挺征接受采访时曾否认了女方的举报。“我是法学硕士毕业的,也从事过法律工作,”楚挺征说,“如果我认为我真的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坏事,就绝不会出现那封似乎留有把柄和过错的致歉内容给她。”

  2020年4月7日上午,北湖区对外通报称,4月6日北湖区委决定:免去楚挺征党内职务,并按程序免去其他职务。2020年4月8日晚湖南省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通报称,共青团北湖区委原书记楚挺征涉嫌强制猥亵罪,目前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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