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月28日讯 据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音讯,2021年1月22日,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对通化市东昌区新站街“源升质量日子坊”波折感染病防治案提早介入、引导侦办。
2021年1月十二日通化市新式冠状肺炎疫情爆发,经查,此次疫情系因通化市东昌区新站街“源升质量日子坊”经营者季某某于2021年1月9日延聘黑龙江籍人员林某某(该人系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通化市疫情“0号感染源”)到通化市东昌区为其产品进行出售宣扬引起。通化市公安局东昌区分局于2021年1月17日对该案以波折感染病防治罪立案侦办。
案子发生后,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侦办活动进行法律监督,以提起公诉的依据规范引导侦办机关合法取证,保证了侦办作业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