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12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境外资金自由便利流动方面,出台了跨境资金流动自由化便利化政策。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改革开放的力度。
在推进账户体系建设方面,支持海南上线运行自由贸易账户,提高跨境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水平,支持海南省的银行凭借辖内优质企业提交的跨境收付款指令,在银行直接办理跨境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人民币结算。去年海南省的跨境人民币结算规模增长了近五成。
在外商投资管理方面,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 王春英:外汇局对于负面清单以外的外商投资是不做任何限制的,在直接投资方面实现了基本可兑换。在去年12月份,外汇局批复同意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对外投资试点,并给予50亿美元试点投资额度。目前,外汇局海南省分局已经制定了QDLP试点的管理办法,正在组织推进具体的试点工作。
王春英介绍,近日,人民银行、外汇局会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这个意见的目标就是要推动建立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的金融政策和制度框架,夯实海南金融基础。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 王春英:近期我们也在抓紧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洋浦片区推动实施跨境贸易投资更高水平的开放试点,推进跨境投融资体制创新,提升市场化资源配置效率,努力激发市场活力,更好地服务新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