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禁渔后仍有人不死心:长江这么大哪能时刻巡查?

2021-04-22 10:45:08 作者: 长江禁渔后仍

湖北公安干警在江边巡查。 受访者供图

  湖北坐拥1062公里最长长江岸线,是长江大保护的“主战场”。

  长江禁渔以来,长江流域湖北段仍有部分近水居民唯利是图,突破法律底线,使用非法捕鱼工具,趁夜黑在江面大肆捕鱼,对长江流域生态环境造成恶劣影响。

“长江这么大,哪能每时每刻巡查?”

  去年夏天的一个凌晨,湖北汉江水域宜城南营段江面上,一束微光与阵阵机器轰鸣声传来,引起了正在巡查的宜城市公安局民警的注意。

  民警怀疑可能有人在非法捕捞水产品,于是不动声色地缓缓靠近,当场抓获正在非法捕鱼的马某和胡某。现场,民警查获非法捕捞的渔获物36.5千克、“地笼网”9副、铁皮渔船1艘、柴油机1台。

  经审讯,马某、胡某如实供述了非法捕鱼的犯罪事实:马某与胡某把20副“地笼网”放置在南营段水域,每间隔一段时间便驾驶自制铁皮机动渔船,去收取“地笼网”捕捞的渔获物。

  据了解,“地笼网”俗称“绝户网”,属于禁用渔具,其网眼小,隐蔽性强,可一网打尽尚在成长期的小鱼、小虾,不利于渔业资源的保护,对水域生态系统破坏很大。“地笼网”数量过多,还会导致水草等堆积堵塞泄洪道,降低水流速度,不利于防汛工作。相对于“地笼网”捕鱼,少数非法捕鱼者使用自制电鱼器捕捞水产品,影响恶劣。

  “长江这么大,执法部门哪能每时每刻来巡查?”宜昌市黄某对长江禁渔不以为然,趁深夜非法捕捞水产品,最终被当地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经查,2020年3月5日晚,黄某独自一人驾驶自用农副船舶,在长江干流江面利用电瓶、变压器、自制电渔网等工具实施非法电捕鱼行为。

  电鱼器虽小,但通过向水中释放高压电流,不仅破坏鱼类交配、产卵、孕育等繁殖能力,还会导致水体内微生物群体性死亡,破坏水体食物链结构。

为解一时之馋不惜铤而走险

  2021年春节前,在外地工作的李某返回宜昌老家。因邻近长江,有鱼可捕,李某想尝尝“江鲜”,便与朋友计划到宜昌市点军区附近的长江平善坝水域附近抓鱼。

  2月3日,李某和朋友刘某等人一同到河边捕鱼。不到半个小时,李某等人携江鱼“满载而归”。

  “江鲜”尝过后,李某等人接下来面临的却是“天网”。在被当地民警和执法人员查获后,李某等人意识到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后悔不已。

  “部分近水居民因文化程度较低、法律意识淡薄,为解一时之馋,便在禁渔期或禁渔区进行非法捕捞,甚至带动更多的人实施犯罪行为,对长江生态资源环境造成了极大的威胁。”湖北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说。

  记者发现,除了对“长江禁渔”认知不足之外,部分非法捕捞者还觉得贩卖江鱼有利可图,为谋取利润,知法犯法,多以团伙的形式顶风作案,形成从捕捞到销售的一条龙黑色产业链。

  2020年8月19日凌晨,武汉市公安局新洲分局专班在新洲区辛冲街叶埠村沙河段当场抓获非法捕鱼嫌疑人10人,现场扣押运输车辆5辆、木船1艘,账本、非法网具及渔获物若干。

  经调查了解,犯罪嫌疑人王某发现汛期长江支流沙河河水暴涨,河中鱼类丰富,有利可图。由于渔获物增多,王某联系鱼贩曹某等人负责收购、运输、销售渔获物,形成一个全产业链的非法捕捞犯罪团伙。

  该团伙自2020年8月8日起利用禁用渔具在辛冲街叶埠村沙河段多次进行非法捕捞,至少捕捞鲢鱼、鳙鱼、草鱼、青鱼等各类水产8000余公斤,大部分销往武汉市黄陂区汉口北水产品市场,涉案价值约20万元。

  据介绍,野生江鱼成交价在几十元到几百元每斤不等,加上捕鱼成本较低,非法捕捞者一晚可赚数千元。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非法捕捞者拉拢家人或熟人铤而走险,趁深夜实施非法捕捞行为。

最长长江岸线上的护鱼战

  长江禁渔,但非法捕捞行为屡禁不止。

  为守护一江安澜,打击治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活动,湖北公安机关主动亮剑,对各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活动打出“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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