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不得邀请郑爽参与节目
日前,一则“广电总局:不得邀请郑爽参与节目”新闻引发各界网民高度关注的焦点。据悉,就偷逃税、“阴阳合同”、“天价片酬”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广电总局公告称,不得邀请郑爽参与节目。#广电总局:不得邀请郑爽参与节目#
8月27日,据国家广电总局消息,电视剧《倩女幽魂》申请发行许可时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依据相关规定,国家广电总局决定:不得播出电视剧《倩女幽魂》;广电总局还加码规定,不得邀请郑爽参与制作节目,停播其已参与节目,形同全面封杀郑爽。
此前报道,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查明郑爽2019年至2020年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 1.91亿元 , 偷税4526.96万元 ,其他少缴税款 2652.07万元 ,并依法作出对郑爽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 2.99亿元 的处理处罚决定。上海市税务部门依法对郑爽偷逃税案件进行处理。
截至现在为止,广电总局公告声明,将进一步加强演艺人员片酬规范管理,加强行业管理和队伍教育,对违法违规的演艺人员和相关机构坚决严肃追责处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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