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文章谈的是书房搬家。作者说,我刚刚做完一件事——把我的书房从一间屋子搬到另外一间,我虔诚希望我在这一间里度过我最后的日子,虽然正象首相先生那样善为说辞,“宁可晚点儿,而不是早点儿”。我一个晚上又一个晚上来回爬楼梯,把楼上的书往楼下搬,——我从来没想到我的书有这么多。一趟又一趟,单调得象坐环行线的地铁:空着手上楼,然后弯腰驼背,两只手和一个下巴颏儿紧紧夹住老想中途逃窜的厚厚一摞书,一步一步蹭下楼。这种事情开了一个头就没法子半途而废;可是在进行之中有时候真是恨透了书,就象建造金字塔的奴隶恨一切纪念碑一样。又苦又冲的厌书症淹没了一个人的灵魂。让这一大堆纸、油墨和死人的思想感情把你捆得紧紧的,多么可耻啊!让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老老实实的待在那儿,让自己作为一个自由自在的、无拘无束的、不识字的超人走向世界,岂不好得多、高得多、勇敢得多吗?文明!去它的!幸而好,这种心情在我身上只是昙花一现。它随着乏味的体力劳动的需要而产生,也随着这种需要的消灭而消灭。然而搬运本身几乎是这一连串操作里边最短促、最少烦恼的一步。给你的书打打土,是可做可不做的,但是把你的书整理好,那麻烦可大了去了!
当然,如果你是连书带书架一块儿搬的,那就好。你可以把书取出来,按原来的次序放在地板上,等书架搬齐了,再把书搬上架,各归原位。可如果不是连书架一块儿搬,而你又喜欢物以类聚,书以群分,那就麻烦了。我的情形是再坏没有了。把我从里边撵出来的书房是矮而方的;把我赶进去的那一间是高而拐个弯的。我的原来贴墙的书架没有一个能配合我的新的书房的墙;书架全得新做,要比原来的多,形状和排列都得完全改变。旧的安排绝对不能再用,可是要设计一个新的方案让我额头出汗,如果是个从来不想到去查书的人,事情好办,把太书搁在高格子上,把小书搁在矮格子上,然后背靠在最近的柱子上,掏出烟斗,抽一袋自得其乐的烟儿。可是对于一个要知道哪本书在哪儿,并且有一种系统分明、秩序井然的要求的人,这是不可能的。哪怕是系统性不强的人也要除书的大小之外还按书的内容分分类;而且,拿我来说,还得加上一重困难,那就是非常强烈的时代次序感。因为这对于找书极其方便。可是如果你的新的架阁跟你的旧的安排完全不能配合,大本子的什么汇编的册数多得不得了,非要侵占给大本子的纯文学保留的格子,小本子的外国诗集硬是挤进了为小本子的国际贸易、伦理学、考古学保留的领地,那你就只能干着急。我现在就正处于这种状态;广阔的地板上铺满了锯末,白土子,钉子,烟灰,火柴头,以及世界上伟大作家的伟大著作,而我坐在它们中间。幸而,用罗斯金的话来说,“我将在好久好久好久之后才会再搞这么一回”。
抄完了要抄的文章之后,少不了自己也得说上几句。Squire在这里谈到一位善于买旧书的朋友,精通版本目录之学,可是也许是缺少当藏书家的财力,也许是没有当藏书家的兴趣,始终是个玩儿票的脚色,只有为数不多的善本书,可也自得其乐。中国的藏书家是有长远的传统的,即使到了今天,除了象西谛、黄裳等名家以及不愿意出名的藏书家之外,象Squire介绍的“一位朋友”那样的业余性质的藏书家,我们这里应该也不少吧。很希望有人谈谈。
Squire介绍的“可怕的卖书人”确实可怕,幸而我们这里没有。我们这里有的是,或者说多的是,一问三不知。当然,这是卖新书的书店里的情形,古旧书店的情形好些。可是即使在古旧书店,能够对顾客不即不离,善于引导的朋友似乎也日见其少了。
最后谈到搬书,这实在是非常苦恼的事情。Squire讲的搬书是要求插架井然,要什么书一索即得。在我辈看来,这个要求是太高太高了。我们的最高要求仅仅是有足够的空间把所有并不太多的书安顿下来,并且能够按常用不常用的顺序分别安排在容易拿、比较容易拿、难拿、十分难拿的地方。如此而已。这是就已经定居的地方而论,要讲到连人带书一块儿搬家,那个苦恼就更大了。
本文原载于《读书》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