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鲁迅命运的“周福清行贿案”,到底是怎么回事

2020-11-05 04:01:25 作者: 改变鲁迅命运

上图_ 咸丰皇帝,1860年10月13日《伦敦新闻画报》

险遭大祸的周福清

主考官殷如璋在接到书信和银票后,当即叫人将书信和送信之人扣下,交给苏州府看管、提审。行贿这样的事情一直都处于宁让人知,莫让人见的官场灰色地带,一旦盖子被揭开,落实了科场舞弊的罪名,就是杀头的罪过。所以此案一经皇帝知晓,即刻就让内阁发上谕将周福清“著即行革职,查拿到案,严行审办”。在人证物证俱在的情况下,周福清从上海回到浙江投案自首,而他的儿子周用吉和马家坛被革去功名(其他四人因在信中没有提到具体名字,因此侥幸逃过一劫)。

在人犯到位后,经过审讯并层层上报之后,十二月二十五日刑部尚书松溎向皇帝奏明,按照惯例“乡会试考官及应试举子,有交通嘱托贿买关节等弊,问实斩决”,而且按照咸丰八年科场舞弊案的成例来说周福清都应该问斩,但是因为周福清的洋票殷如璋并没有收受,所以没有构成实际行贿“较之交通关节已成未中者,情节似有区别”,而且鉴于周福清还能主动投案,所以刑部认为应当给周福清减刑,“拟杖一百,流三千里”“发往新疆效力赎罪”,并将此意见呈递给皇帝裁决。

这份奏折递上去当天,皇帝就亲笔批示道:“虽与交通贿买已成者有间,未变遽予减等,周福清著改为斩监侯,秋后处决,以严法纪,而儆效尤。钦此”。从这道皇帝的朱批来看,周福清只好洗净脖子等待处决,但事情又出现了转圜。

上图_ 清德宗爱新觉罗·载湉(1871年—1908年),即 光绪皇帝

由于清代每年秋后处决的名单都要再给皇帝重新审核,并且按照情实、缓决、可矜、承嗣留养四个档次进行发落,而这四等对应的情况分别是:情实者当年被皇帝勾决处斩;缓决者下一年秋审再次核定;可矜者根据罪行轻重,减等发落流放;承嗣留养者,因情有可原,或者家中有父母需要赡养的,杖一百、枷号三个月后就可以回家赡养父母。

而周福清这个本应当在光绪二十年秋季被处斩的人,但是当年却划归为“缓决”,就这样拖到光绪二十一年九月,皇帝重新对周福清进行审核。诡异的是皇帝第一次的意见是“著予勾”,但是这份谕旨还没来得及发出去,皇帝又下发了“周福清著免勾。钦此”的谕旨。就这样等待杀头两年后的周福清神奇的保全了性命,但他并没有躲过牢狱之灾,皇帝亲自批红“周福清著牢固监候”,从光绪十九年周福清被投案自首开始,他一共在监狱待了八年,直到光绪二十七年四月才被“奏准开释”恢复了自由身,返回绍兴老家。

上图_ 清朝官员

疑窦丛生的周福清案件

虽然周福清被释放了,但是周家的家道却是一蹶不振,本应当向自己的祖父、父亲一样按部就班走科举道路的鲁迅,因为没有长辈照拂,转而投向了江南陆师学堂附设矿务铁路学堂学习西方知识,由此转变了他的思想和人生观。

而细细推敲之下周福清科场舞弊案里更是疑窦丛生。首先就是殷如璋与周福清分属同年,为何下手如此之重?有一种说法是,当时苏州知府王仁堪和浙江乡试副考官同在船上,殷如璋不便给周福清派来等待回信的佣工陶阿顺回信,于是陶阿顺便在船外大声呼喊,将此事说漏,被同船之人听到,殷如璋为保自己的声誉,只好对自己“所托非人”的同年痛下杀手。

这位陶阿顺的来历也颇为奇怪,他本是绍兴陈顺泉家的佣工,被前往北京的周福清临时借用跟随伺候。可是周福清为官多年,而且还有钱给自己打点前途,怎么会连一个亲随家人都没有,要借用别家的佣工呢?甚至还将送信打通关节的事情交代给一个粗人呢?而且作弊这样的事情,只能是密之又密,周福清又为什么要节外生枝为同乡的五个学子疏通关系呢?

上图_ 八股文,是明清科举考试的一种文体,也称制义、制艺、时文、八比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