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淄川崖庄杀贾案,夫妻先后死亡,引子竟是一件首饰

2020-11-17 12:07:21 作者: 清朝淄川崖庄

清朝顺治戊戌狗年,也就是公历的1658年。山东淄川县西崖庄,一位贾某走在路上被人给杀了。隔了一夜,贾某的妻子也在家中上吊而死。贾某的弟弟气愤之下,于是就告到了官府。当时的县令费祎祉是浙江鄞县人,接案后赶紧赶赴了现场。

贾某在路上被害,但是身上的财物还在,由此可以断定并非谋财害命。于是费县令就将有嫌疑的村民带到了官府,经过讯问并未找到有利线索,因此并未动刑就释放了。只是让乡约(清代乡村的负责人)暗中访查,十天向县令汇报一次。

时间过了半年,这个案子仍然未破,但慢慢地淡出了公众的视野。贾某的弟弟怨恨费祎祉优柔寡断,多次跑到公堂上大吵大闹。费祎祉怒斥他,你又不能指明谁是凶手,难道想让我用酷刑拷打良民吗?然后将他撵了出去。贾某的弟弟无处伸冤,最后只好将哥哥、嫂子埋葬了。

后来有一天,差役抓捕了几个逃税的人,其中有个叫周成的看上去很是恐慌。周成告诉费祎祉,他已经筹够了钱正准备上交呢。说话间就从腰间掏出了一个小包袱,拿给费祎祉看。费祎祉一看问周成是哪个村的,周成告诉他是哪个村的。又问距离西崖庄多远?周成说五六里路。

费祎祉再问,去年被杀的的贾某和你什么关系?周成说他不认识贾某。此时费祎祉勃然大怒说,贾某就是你杀的,你竟然说不认识?尽管周成一再狡辩,但是在严刑之下最终还是承认了犯罪事实。

事情原来是这样的,贾某的妻子王氏要回娘家,但是没有像样的首饰。于是就让丈夫去邻居家借,女人一般都比较爱慕虚荣,这也无可厚非。但是贾某不愿去,于是王氏就自己去了。可是借了件贵重的首饰,从娘将回来时竟然丢在了路上。

贵重的首饰掉了,王氏不敢告诉贾某,又没有钱赔给邻居,气恼之下想一死了之。而王氏丢的首饰恰好被周成拾到,周成知道是王氏掉的。于是趁贾某外出之际,周成就偷偷跳进 了贾某家,欲行苟且之事。

当时正值炎热的夏季,王氏正在院子里纳凉。周成不怀好意地跳了进来,王氏见了大喊非礼。这时周成赶紧掏出了首饰,最后在周成的利诱之下,王氏只好委曲求全。可是临别时,王氏跟周成说:以后别来了,我家男人是个狠人,要是被他知道咱俩都活不成。

周成一听怒了,说那件首饰那么贵,王氏的态度让他很不高兴。见周成怒了,王氏赶紧说,她男人有病,不如等他病死了她们二人再长相厮守。王氏不说这话还不打紧,此话一出口没想到点拨了周成。周成离开贾某家,于是专门在路上堵着贾某将其杀害。

周成杀了贾某,然后就跑去告诉王氏,说贾某已经被人杀死了,现在他们两个可以长久在一起了。王氏一听嚎啕大哭,周成落荒而逃。没想到到了天明,王氏也自杀死了。一桩故意杀人案就这样破了,而费祎祉之所以认定周成杀了贾某,是因为周成被捕时拿出的那个钱包。

费祎祉接案后验尸时,看到贾某钱包上绣着一个万字,而周成拿出的钱包上也有个万字,并且两个万字看上去都出自一人之手。于是费祎祉就问周成何乡何里人,人不认得贾某。周成回答不认识,并且当时神情甚为恐惧。费祎祉以此确定,周成必有重大嫌疑。

这个案件最早记载于蒲松龄的《聊斋志异》,费祎祉在淄川任县令时,蒲松龄还是位翩翩少年。十九岁时蒲松龄应童子试曾连续考中县、府、道三个第一,费祎祉颇看重他,被蒲松龄视为师长。怎奈日后蒲松龄在科举路上屡屡受挫,直到七十二岁才补了个贡生。

然而一本《聊斋志异》奠定了蒲松龄在中国文学史上的地位,如果费老师泉下有知,或许也能感到欣慰。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关键还得有个好县令。半年了案件一直悬着,原告方都着急了。谁曾想到,无意间一个钱包竟然成功破获悬案。然而这并非偶然,案件虽然悬了一时,但费祎祉一直记在心上。所以见了周成的钱包,见到那个熟悉的万字,案件一举告破。要是换成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县令,即使周成整天拿着那个钱包在他面前晃,或许悬案依旧是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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