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与革命:太平天国的评价问题

2020-11-17 16:57:01 作者: 民众与革命:

在太平天国统治区,特别是19世纪60年代太平军奄有苏浙膏腴之地,“如蜩如螗,如沸如羹”的“民变”呈现了一道别样的历史景象。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助理教授刘晨的新著《太平天国社会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0年4月)通过对这些民变的研究反思了关于太平天国历史的评价问题,澎湃新闻经授权刊发结论部分。

太平天国统治区的民变,为客观理性认识民众与革命的关系提供了许多发人深省的案例。所以有必要通过这些历史现象,反思关于太平天国历史评价的两类观点截然不同的论战。

如果暂时认为历史上的民众起事、民变可能具有某些社会变革意义,那么“民众”与“革命”关系的一般状态并非是绝对化的认同、支持或响应,它们之间实是一个对立统一的整体。

广西桂平洪秀全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遗址。

历史上乡村民变、农民起事等民众运动的参与主体是农民,农民参加革命的原因,一般是迫于生存环境压力和受外界利益诱导两个因素的结合。所以所谓农民天生的“革命性”大多是在后天激发出来的。农民参加革命还要考虑农民阶层的主观愿望,两者之间的利益未必完全协同一致,应辨证地看待被裹胁进革命浪潮的农民的命运。

农民对革命的态度表现为积极和消极的双重面向。一方面迫于既得利益的被侵占、生存条件的恶化,以及受到外界不安定因素的动员,农民表现为支持、响应或直接参与革命的积极性,他们为革命提供了最基础的人力资源和体力支持,希望通过革命改善生活水平,这反映了农民参加革命的部分朴素初衷。另一方面,由于农民阶层天生过度忍耐和安于现状的性格,动员他们参与挑战现存秩序的革命并不轻松,除非获得一份满意份额的土地维持生计和继续活下去的意志彻底被其他优势阶层或统治者断送。因此在革命的发生发展过程中,当说服、煽动和利益诱导未能达到预期动员效果时,革命者对农民一般有诉诸武力裹胁恐吓的行为表现。对被迫参加革命的农民而言,革命不是自愿的。同时,由于革命的表现形式一般是具有社会破坏性的暴动,革命对社会经济秩序的冲击也给没有卷入革命洪流的农民带来了伤痛,甚或激发针对革命的对立行为,这是农民对革命态度的消极面向。

基于上述分析,农民与民变、农民与太平天国的关系均表现为对立统一的复杂面向。太平天国在江南社会战略实践的结局——激发“天国”民变等民众反抗行为,反映了民众与太平天国政权系统互动之局限。造成此类困局的原因,还应分析革命本身是否代表先进、正义和民众的利益。尽管为了确保农民大众支持运动的数量和广泛性,明智的革命领导者在革命发展之初会主动提出农民的愿望,并将农民利益视作革命利益的一部分,如许诺革命成功后赋税土地利益的保障——这点对农民群体产生极大的吸引力和号召力,但是大多数情况下农民的切身利益仅是革命利益的附属,他们的诉求因农民在革命中不具主流领导地位而很少被作为革命的核心利益。

太平天国也一样,他们的领导者并未真正深入持续地关注农民,因此没有得到全体农民的支持,造成农民阶层的分化。长期以来关于太平天国政权性质讨论的重点在于太平天国到底代表了谁。一方面太平天国政权代表了以太平军军事贵族为主体的太平天国统治者的利益,这个核心利益从未被削弱;另一方面,太平天国运动的爆发绝非由一个阶层主导并倡行,而是民众广泛参与的结果;其核心领导力量也具有联合领导的特征,如小知识分子群体、手工业者、流氓无产者和农民的联合领导。加入太平军的农民仅是太平天国利益代表的一个阶层,在运动发展过程中,太平天国的领导者出于广泛社会动员、寻求地方合作的需要,部分地反映了农民阶层的利益诉求,如定都之初《天朝田亩制度》的颁行和19世纪60年代的再次刊刻。

但《天朝田亩制度》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战略纲领,不仅是局限于农民问题、农村问题和土地问题理想蓝图的规划,还包括政权建设、社会生活、宗教思想各方面,由于事无巨细,才导致“它愈是制定得详尽周密,就愈是要陷入纯粹的幻想”;农民获得土地的强烈要求,也没有以对太平天国的支持换来满足。《天朝田亩制度》虽然颁行,但发行量极少,曾国藩的机密幕僚张德坚负责全面采集“贼情”,也没有看到制度的文本,他甚至怀疑太平天国是否真正刊行过这一文件:“凡贼中伪书首一章必载诸书名目,末一条即系伪《天朝田亩制度》,应编入‘贼粮’门内。惟各处俘获贼书皆成捆束,独无此书,即贼中逃出者亦未见过,其贼中尚未梓行耶?”而太平天国中央政权在定鼎天京后,对农民切身利益的关心确实表现得不再像早期那么强烈,却以法律的形式标明农民低等的社会地位。在《天朝田亩制度》中,共有6处关于官员有过“黜为农”或“贬为农”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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