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城市待久了或者混熟了的人,都应该知道一个名叫“黑市”的地方,即凌晨十二点到天明之前存在的集市,这个集市比较神秘,很多白天买不到的东西可以在这里买到,便宜不便宜另说,真货还是假货也另说,单只一点,这里的货物很多是非法所得的,比如偷的、抢的或者一些不为人知的渠道所得的。
不过四姑娘并没有去过黑市,倒是听人说起过黑市,万籁俱静的夜晚,大部分人们早已经进入梦乡,而黑市却在这个时候刚刚开始,影影绰绰间,你来我往,各取所需,然后回家睡觉,待天明时,黑市早已经无影无踪。这样的集市是不是“鬼市”这个名字更加契合?
因此,“鬼市”也就相当于现在的黑市,而和夜市有很大区别,至少夜市也是有规范管理的,它是为百姓提供了一种晚上逛街、购物的便利,大部分人都是白天上班,空余时间很少,因此晚上逛逛就成了一种趋势,而夜市通常也不会开到很晚,夜晚十二点大概就是极限了,毕竟人们正常的作息时间就摆在那里,不可能持续时间太久。而夜市结束之后,下半夜的主场就是黑市。
早在唐朝时期,黑市也就是鬼市就已经形成规模,唐朝时期经济繁荣,长安城已经成为一座国际大都市,商人云集,但是当时的商业活动限制很多,而长安城中只有万年县的东市和长安县的西市是正式的商业活动中心,在这两个地方从事商业活动就必须遵循很多的规章制度,确保商业活动合法有序进行。
而且还有一点就是,唐朝时期就已经实行宵禁制度,夜晚无故外出就是犯夜,一旦犯夜,都有相应的处罚等着你,关于这个在《唐律疏议》中都有明确的记载:“诸犯夜者,笞二十”,而这个犯夜也有明确记载,“闭门鼓后、开门鼓前行者皆为犯夜”。这样的规定势必限制商业活动的发展,也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鬼市应运而生。
唐代著作《辇下风时记》中记载:“长安务本坊西市是鬼市,或风雨曛晦,皆闻其喧聚之声。秋冬夜多闻卖干柴,云是枯柴精也。”这可以算得上是关于唐朝鬼市的一个确切记载,长安城中的鬼市位于务本坊西市,万年县境内,距离东西市都有一定的距离。
唐代郑熊所作的《番禺杂记》中也有记载:“(今广州地区)海边时有鬼市。半夜而合,鸡鸣而散,人从之多得异物。”
也就是说鬼市一般就是过了半夜才开始,到了天明即结束。它并不是每天都有,而是隔几天开一次。鬼市是制度之外的产物,是违法的存在,因此算是偷偷摸摸在进行,只能选在半夜后的这段时间,管理最松懈的时候进行。这里的货物很多也是来路不明并且假货横行,不过也还有不少奇珍异宝,当然也有一些是东西市价格太高而又是百姓生活必需品的物品放在黑市卖,比如《辇下风时记》中提到的干柴。
干柴也就是从山上砍下来的树木枝干,也叫做柴火,用来生火做饭或者取暖,相当于现在在用的炭、煤气和天然气。到了冬天,干柴的需求量大增,因此买卖干柴的非常多,白天正规的东西两市中干柴的价格是很高的,百姓们多望而生畏。而鬼市提供了百姓购买干柴的一个渠道,因此很多人都会在半夜爬起来跑到鬼市中去买干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