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文坛领袖欧阳修:写在《醉翁亭记》前的一则趣闻

2020-12-04 12:07:17 作者: 北宋文坛领袖

按照北宋的法律,女儿也是有继承权的。女儿继承的那部分财产,一般叫“奁产”,用于嫁妆。

张龟正去世以前,给其女张氏留了这部分财产,因为那时张氏还年幼,这部分财产暂由欧阳修妹妹保管,欧阳修将他们接来后,就拿着这部分财产购买了田地,而田地的产权所有者却是自己的妹妹。

虽然欧阳修与侄儿媳通奸的罪名不成立,但是侵吞他人财产的罪名是证据确凿的,于是被贬安徽滁州,也就在此时,欧阳修在滁州写下了脍炙人口的千古名篇《醉翁亭记》。

经此后,他再一次意识到宦海沉浮,如履薄冰。一件生活琐事,就足以让政敌当作把柄,将自己推入万丈深渊,甚至性命堪忧。38岁以后的欧阳修对仕途功名之心开始慢慢淡薄了。

寄情山水只是一时情绪的宣泄,也是理解人生的另一种方式。得意时不宜忘形,失意时不能坠志。人生在世,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云淡风轻,海阔天空,在乎山水之间又何尝不可?

作者:我方特邀作者禾勿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