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是非常重视礼仪的,特别是丧礼,规则爸爸妈妈身后,子女不能作业,不能作乐,要在爸爸妈妈墓前守孝三年。
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但西汉朝廷不要求官员遵照“守孝三年”的儒礼,给官员的丧假也只要几十天。
到了东汉,官员常常自动要求守丧。朝廷对此举并不推重,因为守孝期满后,官员虽然有重回官场的资历,但本来的官级并不保存,有必要从头干起。
在道德上加分,在宦途上减分,权衡利弊,东汉官员守孝也并非普遍现象。
到了唐宋,却大不相同,朝廷立法规则,官员有必要守丧三年,假如藏匿凶事,躲避守孝,还要遭到刑事处分。
从不发起,到法令处分,相同爱崇儒家思想的两汉和唐宋,为何对孔老夫子的教导,在情绪上和执行力上有这么大的不同?
这和古代官僚系统的开展有直接关系。
两汉时期,我国的封建官僚系统还处于草创时期,非常不完善,官员责任、各项规则,包含奖赏赏罚都比较粗糙,职位更是需求什么设置什么,因事设岗,官员都在做详细的、真实的作业,数量上非常有限,一旦有人因守孝离任三年,找人替代他的岗位,便是麻烦事。
着眼于此,朝廷当然不会期望官员们都去服三年丧了。三国孙权当政时,乃至命令,制止官员奔丧守孝,如有违者处以死刑。当然,孙权也是出于战乱不断官员需坚守岗位的需求。
进入唐宋,特别是唐宋之后,封建官僚系统日臻完善,整个官僚系统越来越胀大巨大,乃至呈现了因人设岗的普遍现象。特别是施行科举准则后,有资历当官的人一批一批地发生,但官位却有限,只能排队等候,也便是咱们熟知的“补缺”。
因为人多粥少,朝廷没有那么多官缺可提供,粥添加不了,能够削减僧,可是削减科举录取名额,堵了知识分子进入宦途的仅有路途,赢得的肯定是骂声一片。所以,朝廷便在守孝上做文章,发生了“丁忧”准则,以官员守孝三年为由,理直气壮、义正词严地腾出“缺位”。
可是,丁忧可不是适用于一切官员的。丁忧对文官的要求就比武官严厉的多,明朝乃至明文规则不许武官丁忧。
原因有大致有两个,一是文官过剩,二是文官职位好像哪个文官都能做得来,武官却专业性较强,假如突发战事,指挥官却因丁忧不能到位,这可不是随意一个官就能替代的。
还有从事医师、交际、处理详细业务的职位,都需求专业技能和丰厚的经历,一般在实际操作中也都是不发起丁忧的。
其实,两汉的不发起和唐宋的立法规则,两种天壤之别的情绪都是为了朝廷的利益,便于朝廷对官员的办理。
科举准则施行后,越发巨大的官僚系统,致使“守孝三年”这一儒礼的位置直线上升,为“腾缺”找到了官样文章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