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10时许,田林县公安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在田林县乐里镇东丈路某购物商场大门前有人燃放大量烟花爆竹,给附近居民造成严重的噪声污染和安全隐患,希望公安机关予以查处。
掌握到这一情况后,田林县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万生亲自组织治安大队、指挥中心、城区巡逻民警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调查。民警调查发现,该购物广场门前满地散落爆竹碎屑,空气中还弥漫浓浓的火药味。随后,民警于现场依法将涉嫌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黄某传唤到公安局接受调查。
经询问,违法人员黄某(男,35岁,广东人)对自己在田林县城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李某交代称:“当天是该购物商场开张营业,为烘托喜庆气氛,于是将自购的烟花爆竹拿到购物广场大门前持续燃放,没想到给群众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噪声污染和安全隐患。”经过民警教育,违法人员黄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表示认错认罚。
目前,因违法人员黄某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被田林县公安局依法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不仅带来严重的噪声和环境污染
还造成严重的安全危害
早在2019年12月20日
田林县人民政府就发布了通告
★ 田林县城区禁燃限放烟花爆竹区域示意图 ★
★ 红色区域为禁燃区域 ★ 黄色区域为限放区域
警方提醒:
处罚不是目的,为了创造安全、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禁放”规定,切勿以身试法。
来源:田林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