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高雄一辆救护车大声鸣笛行经十字路时,遭一辆要左转“杀出来”的灰色小轿车挡住。将近30秒的时间挡在路中央,让救护车卡在路上进退两难。眼见轿车并无移开的打算,救护车只好另行绕过,赶往医院。
一名女网友在“脸书”上传了行车记录仪记录下的画面。从画面中可见,鸣笛救护车以最快速度行驶,岂料在十字路口时杀出一辆由女子驾驶的灰色小轿车,打了方向灯卡在救护车前面,逼得救护车只好紧急煞车等待。哪知轿车近15秒的时间都未离去,救护车只好另辟一条路紧急右转绕过。所幸,另一边车辆已紧急煞车让路在旁等候,让救护车可以顺利赶往医院。
灰色轿车在救护车绕开后,仍继续挡在路中央不走,全程整整30秒。影片曝光后,网友纷纷留言谴责司机没有公德心。根据岛内“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5条第11项规定,若驾驶听闻消防车、救护车、警备车、工程救险车、毒性化学物质灾害事故应变车之警号,不立即让道,处汽车驾驶人新台币3600元的罚锾,并吊销驾驶执照,若致人死伤者,处汽车驾驶人新台币6000元以上9万元以下罚锾,并吊销驾驶执照。
(编辑 施蒙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