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耀城市广场:一楼商户营业范围是否违规?业主权益谁来保护?

2020-09-28 14:40:00 作者: 光耀城市广场

今年8月,我们栏目曾报道了家住光耀城市广场的业主,反对一楼开生鲜市场的事情,当时惠城区自然资源局曾回复,光耀城市广场一楼商铺的房屋用途为商场,生鲜市场与原本的房屋用途不符。另外,这家市场此前在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施工,已被惠城区城管执法局立案查处。然而最近,楼上业主向记者反映,他们发现光耀城市广场一楼又开始施工了,并且一楼还开了两家餐饮店,业主们质疑,如此做法又是否合规呢?

日前,记者来到光耀城市广场一楼看到,“昌丰超级街市”的招牌被悬挂在醒目位置。

从正门进入,内部装修已经基本完工,中心区域被装修成多个柜台式的小区域,上面悬挂着蔬菜、鲜肉、光鸡等招牌,另外,四周有多个档口仍处于装修围蔽。

据楼上业主反映,此前,昌丰商业公司因涉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被惠城区城管执法局立案查处,但据业主观察,昌丰公司的装修施工并未停止。

光耀城市广场业主 胡女士:昌丰公司他一直都有在装修,就算是城管过来执法,他们也是执法队来了,他们就停止了一下,执法队一离开他们就继续装修。而且是白天、黑夜、周末都在装修,他们主要是把里面之前的装修拆除,重新打。然后垫高了几十公分,在里面埋自来水管道和排污管道。

除了施工问题,业主们关注的还有城市广场一楼,是否超出房屋使用用途的问题。根据光耀城市广场2008年办理的《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首层房屋使用用途为商场、大堂、消防中心、管理用房、设备用房,二、三层使用用途为商场、餐饮、设备用房。

而据业主反映,目前一楼的街铺,已经开了两家分别经营卤鹅和牛肉河粉的餐饮店。

光耀城市广场业主 胡女士:因为我们一楼的房屋使用功能只有商场,没有餐饮。开了这两家餐饮店,他们是没有排油烟管道的,那么就对我们的居民周围的环境造成了环境污染。

胡女士认为,昌丰公司在未办理施工许可的情况下进行施工,会产生安全隐患,另外,一楼商铺房屋用途是否超出规划范围,希望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对此,记者也找到昌丰商业经营管理公司进行了解。

负责人张先生告诉记者,光耀城市广场一楼经营面积约为4150平方米,已分割为142户商铺,这些商铺业主已经与昌丰商业公司建立委托经营关系。此前,该公司因对光耀广场一楼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装修施工,惠城区城管执法局已进行立案查处,装修公司已接受处罚。目前广场一楼的框架装修已经完成,正在着手补办施工许可证,现在正在进行装修的,是部分已经签约进驻的商家,他们需要对商场内部进行各自品牌的二次装修。

张先生表示,9月15日,他们已向惠城区住建局书面征询,在补办装修施工许可证过程中,同时允许招商进驻商家进场进行自装的意见。住建部门的复函中表示,商场综合体各商户各自品牌的二次装修项目,如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可自行进行装修,无需办理施工许可证。

昌丰超级街市商场负责人 张先生:现在是已经有处罚,而且我们已经在补办(施工许可),现在我们自己的装修已经全部完毕,框架装修已经全部完毕,剩下来就是商家根据他们实际情况去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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