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似乎总会有许多难以解开的“小疙瘩”。其中,物业管理质价不符、服务质量有待提升成了吐槽最多的问题,往往会陷入“物业服务做不好,我就不缴费”及“业主不缴费,我没法做好服务”的死循环之中。
就如读者吴先生所说,感觉和物业公司的沟通总是“无效”的——业主群成了手机里最“热闹”的群聊,业主们遇到的五花八门的问题,统统反馈给物业,物业公司照单全收,但是解决起来往往一拖再拖,还总拿物业费来说事……
物业与业主之间无法产生良性的互动,归根结底还是因为服务引发的彼此信任缺失。从原因上看,由于缺少稳定的沟通桥梁,常常会出现“只听自己说话”的情况。因此,一方面,建立业主、物业、相关职能部门的三方良性互动机制显得尤为重要。另一方面,物业尽力“立马就办”,让服务能够被业主看见,业主们将心比心,多一份理解和体谅,许多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值得注意的是,《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大量条文中,融入了属地乡镇、街道、居委会的监督和指导,这表明,物业管理工作将被纳入基层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