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江西电信用户手机欠费超 3 个月可能上征信

2020-10-12 14:36:18 作者: 如何看待江西

我持有限度赞成的观点。

目前的通告内容是个总的意见,希望后续能够出台更加细致的、可行性更强的规则。

至少能够把各种原因欠费、金额、时长,是否还在使用进行区分,一刀切是极不合理的,并且还要规定有救济途径以及较低成本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途径。

老实人一直在为这帮真欠费的人买单,这让我感觉很不舒服。

至于说希望电信企业一概通过法律途径(法院)解决问题的,往好了说,这就是浪费司法资源。

本身这类案件就是标的极低,还不够发给法院工作人员工资的,严谨着来吧,也难以送达,全都拿去做公告?数量会及其庞大。

电信欠费能上征信,说白了,那还真是因为电信作为国企足够强势。不上征信,着急的是电信,拿你欠费的人一点辙没有,真起诉了,还能和你协商把滞纳金砍掉,那我当然等你来告我了。能上征信,一部分原先不急的人才会着急。

合理的规则,解决的是整体效率的问题,认为服务不够好,你可以选择携号转网(另一个问题就是,电信业很特殊,选择有限,竞争远不足够充分,但是目前没办法)。

说个物业公司到法院起诉业主的例子。

就北京而言,听同行聊过,有的区啊,有些物业公司的法律顾问简直没法干,法院会严格限制物业公司起诉业主的数量,说不上来有任何理由,欠缴物业费也是客观事实,可就是不给立案。

我是真赞成,真实收缴率达到一定水平的小区,这还欠缴物业费的业主,直接上征信。但往往这样的物业公司,案子也少,可以正常起诉。

更常见的,服务不够好的物业公司,拿业主也没辙,到法院起诉一年比方说给你五个名额,其他的让你明年再来,收不上来物业费对吧,让交了物业费的业主也享受不到相称的服务,可能也就不交了,从此恶性循环。

物业公司还好,差到一定程度,还有制度可以更换(组织业委会,虽然感觉更难吧)或者就倒闭淘汰掉(真这样的小区,你以为来买二手房的人不会转悠转悠吗),电信还真轻易换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