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组织速冻食品、粮食加工品等安全抽检,多家饭馆水产品不合格

2020-10-14 15:56:10 作者: 北京组织速冻

德鑫楼饭庄经营的清江鱼中被发现含有食品动物中被禁用的诺氟沙星;北京渔夫鲜生海航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皮皮虾被发现重金属镉超标,北京川情湘艺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草鱼中被发现在食品动物中禁用的五氯酚酸钠。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近日组织抽检了速冻食品、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等17类食品887批次样品,抽检发现不合格样品12批次。其中,多家饭馆经营的水产品抽检时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皮皮虾 资料图 徐芳 摄

抽检报告显示,北京渔夫鲜生海航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1批次皮皮虾,经检验发现镉(以Cd计) 含量为2.5mg/kg,超出 ≤0.5mg/kg的标准值,镉为重金属污染物指标,摄入过量会影响人体健康。

北京德鑫楼饭庄经营的1批次清江鱼被检出诺氟沙星含量为14.0μg/kg。据了解,诺氟沙星为抗生素,在食品动物中被禁用。

北京川情湘艺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草鱼被检出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含量为1.2μg/kg。五氯酚酸钠是一种除草剂和杀菌剂,会经环境累积,进入饲料用植物中,通过食物链进入动物内,已在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

记者了解到,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埠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部分不合格样品情况:

1.标称邯郸市永年区薛师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福美佳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瓦罐带鱼,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北京军兴旺达商贸中心经营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北京海淀区四道口水产市场关学梅食品经营部经营的鲈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北京苏帮袁餐饮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8圆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北京德鑫楼饭庄经营的淡水鱼(清江鱼),经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检验发现诺氟沙星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北京德鑫楼饭庄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6.北京福源精致生活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7.北京渔夫鲜生海航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皮皮虾,经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检验发现镉(以Cd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北京渔夫鲜生海航餐饮有限公司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8.北京市高碑店蔬菜市场有限公司韩雪雁经营的芹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9.北京川情湘艺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草鱼,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10.北京四季淳鑫小吃店经营的油饼、无矾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