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中 马英峰 见习记者 陈子秋 记者 顾元森)一名男子喝过酒后,无视酒店"闲人莫入"的警示标志,误入地下室,结果摔伤。近日,江苏无锡惠山法院判决,该男子承担主要责任,酒店承担次要责任。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18 年 5 月的一天中午,李某与亲朋好友在无锡市惠山区某酒店聚餐。散席后,李某在无人照看的情况下,无视酒店在墙壁、门上张贴的"消防重地闲人莫入"的字样,误入酒店地下室,该地下室无停车功能,是酒店不对外开放的消防区域。李某不慎摔倒,无人察觉,直到下午 5 点多,家人四处寻找,才找到了躺在地上的李某,并将其送往医院。李某因颅脑伤势严重,先后在无锡、上海两地治疗,花了医疗费 40 多万元。
2019 年 9 月,李某将酒店方告上惠山法院,要求酒店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 90 多万元。诉讼中,经委托司法鉴定,李某多处受伤部位分别被评定为八级伤残、十级伤残。经现场勘验,酒店地下室部分楼梯高度较高,且一侧临空,未安装防护栏杆,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从李某被发现的位置看,李某是在楼梯下行过程中在临空一侧摔倒而受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案中,李某饮酒后误入酒店地下室,该区域并非营业区域,酒店也已通过在多处张贴"消防重地闲人莫入"字样,尽到提示、警示的义务。李某无视提示,擅自进入,致损害发生,应自行承担主要责任,但因酒店地下室部分楼梯高度较高且一侧临空,却未安装防护栏杆,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且李某是在走下楼梯中向临空一侧摔倒而受伤,可见上述安全隐患与李某受伤的损害结果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因此酒店应在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内承担次要赔偿责任。
为此,无锡惠山法院判令酒店赔偿李某 13 万多元。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