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交警通报“查酒驾过程中男子坠河”:正调查警务人员是否未履职

2020-10-16 11:20:42 作者: 徐州交警通报

9月15日,江苏徐州的张某松饮酒后开车送朋友,遇到查酒驾后离开汽车,随后在河中死亡。近日,家属提出质疑称,在张某松“坠河”后,交警没有及时施救,也没有拨打救援电话,还用手电筒照射张某松,张某松长时间在水中得不到救援。10月15日晚,徐州交警发布通报表示,张某松是下河游往东岸,辅警用强光照射河面是开展搜寻,民警已在现场进行搜寻。对此次事件中警务人员是否存在未依法履职,市局已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调查。

男子酒驾后遇交警下车离开后在河中死亡

10月15日,张某松女儿张女士对北青-北京头条记者称,9月15日晚,张某松驾车送朋友经过贾汪区山水大道世纪桥处,发现有交警在查酒驾,可能是因为害怕,张某松下车朝西离开,在交警追赶张某松约100米后,张某松落入河中。

张女士说,张某松为何落入河中家属不得而知。“我没有看到我父亲为何会在河中,不知道是失足落水还是跳的,还是发生什么争执。”

张女士说,她在父亲落入河中约1个小时之后到了现场,到了一会儿之后看到有蓝天救援队的人参与搜救,凌晨1时许,张某松才被救上来,但已经离世。

家属质疑交警没有及时施救

张某松家属提出质疑认为交警没有及时救援,还用手电筒强光照射他父亲。张女士说,当时她父亲的手机是在警务人员手中,但是家属没有及时收到通知,后来是她母亲打电话给朋友,才知道张某松落入河中。

张女士说,“交警没有及时组织救援,如果交警不会游泳,没有救援的条件,至少要拨打救援电话组织其他人救援,我们不会说让交警冒死救人,不能搭上人命救人。我父亲酒驾确实不对,但是把他带上来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我们都认,不能因为酒驾就不管他。”

张女士称,张某松遗体还在殡仪馆中,家属现在只想要一个说法,交警是否有责任,如果没有责任是哪些方面原因。

警方通报:正调查警务人员是否未依法履职

10月15日晚,徐州交警对此发布通报介绍,2020年9月15日晚,贾汪区山水大道新世纪桥附近发生一起人员溺亡事件。交警支队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走访、视频资料调取等工作开展全面调查。

经查,2020年9月15日晚18时30分许,张某松在贾汪区某酒店宴请朋友闫某忠、王某、马某芝3人。据闫某忠、王某、马某芝陈述,席间张某松饮约2两白酒。当晚20时30分许,张某松酒后驾车载王某、闫某忠离开酒店,张某松先将王某送至单位后,又驾车送闫某忠回家。

9月15日晚,交警支队贾汪大队在贾汪区山水大道新世纪桥东侧处开展严管严查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路面监控显示,21时许,张某松驾驶车牌号为苏C**B99黑色奥迪轿车载闫某忠沿贾汪区山水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至新世纪桥中间偏西位置,在距检查点约10米处突然停车,弃车向西逃跑。发现异常后,现场一名民警、两名辅警在后徒步跟随查看。张某松随后跑至桥西头,然后转弯向河边人行道方向跑去,一警一辅继续跟随,21时01分许,张某松沿临城河岸边下河游往东岸。在此过程中民警、辅警均未与张某松有肢体接触。辅警跟随张某松到岸边后,用强光手电照射河面开展搜寻。监控录像显示,21时04分许,张某松游至河中偏东位置。随后,一名民警两名辅警到河东岸绿化带及岸边来回搜寻。

21时08分许,贾汪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接报警后,即刻通知属地派出所、119、120、蓝天救援队、刑警大队、巡防大队前往处置,同时抽调周边4个派出所、机关值班人员等力量赶赴现场协助处置。

9月16日凌晨1时许,张某松被发现,经医护人员现场抢救、检查,已无生命体征。

对此次事件中警务人员是否存在未依法履职,市局已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调查。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郭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