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给车牌“戴口罩” 被蜀黍抓现行一次性记12分

2020-10-22 15:17:28 作者: 男子给车牌“

10月20日上午,沙坪坝凤天路环卫局支路,一辆棕色suv汽车因为使用口罩遮挡号牌被沙坪坝交巡警当场查获,被民警处以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当日上午10时30分时许,沙坪坝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勤务二大队民警在辖区巡逻时,民警在凤天路环卫局支路发现一辆棕色suv汽车后车牌照被一个蓝色的口罩遮挡,民警随后对该违法行为进行拍照取证,并通知驾驶员立即到现场。

几分钟后,一男子来到了现场,称是该车驾驶员。经询问得知,驾驶员梁某当天早上将车辆停在环卫局支路附近办理事情,因担心车辆后车牌被“电子警察”抓拍,于是抱着侥幸心理,用口罩故意将车辆的后牌照遮挡上,以此来躲避“电子警察”的抓拍,却不料被巡逻民警当场查获。

驾驶员梁某因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民警,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对其处以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民警提醒: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车辆号牌。驾驶人切莫为了自己一时的便利,心存侥幸在号牌上动歪心思,出行途中务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