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因校车超载而引发的交通事故
虽触目惊心但仍时有发生
尤其是在较为偏僻的乡村
一些私人面包车充当起校车
超载现象也频频发生!
近日
钦州这起案例
看了让人感到后怕
10月20日下午16:30分许,钦州灵山县交警大队在执勤中发现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涉嫌超员,遂将其拦停进行检查。经清点,该车核载9人,实载12人,除了司机刘某外和一名幼儿园老师外,其余10人都是幼儿园的孩子。
在对刘某进行询问时,交警又闻到他身上有明显的酒味,呼气检测显示,刘某体内酒精含量77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原来,刘某当天中午12时和堂兄弟聚餐,喝了两杯白酒,至16时许,他开车到某幼儿园接送学生回家,返回途中被交警当场查获。
最终,交警要求幼儿园老师通知家长到现场将各自的孩子接回,并对刘某酒后驾车、驾驶非营运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违法行为,合并处罚款115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一次记18分。同时,由于刘某持有的是B2驾驶证,一个周期内被记满12分还将被降级。
超载危害
1
使车辆不稳定
超员超载导致车辆超出其载重量,增加行车时的不稳定性;同时载重越多,惯性越大,制动距离延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
2
容易爆胎、失控
超员超载情况下,轮胎易因负荷过重、变形过大而爆胎,导致失控侧翻等事故。
3
增加逃生和抢救难度
超员超载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自燃等意外情况,将会给乘客逃生、人员抢救等带来极大困难。
4
无座乘员最危险
超员的部分乘客没有安全带等安全设施的保护,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将比其他人员更易受伤,且受伤程度更严重。
超员超载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类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
不要心存侥幸心理
务必自觉遵守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面包车不是“压缩包”
请勿把生命当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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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南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