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酒驾“上演”四连撞,而这令人心惊胆战的一幕正好被监控录像完整地记录了下来,而浑身散发酒气的肇事者傅某京却谎称驾车的朋友因害怕已逃离现场,但很快来到现场的朋友无情揭穿了他。
10月23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广西来宾交警获悉,已对男子傅某京处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嘭......”巨大的碰撞声打破了夜的宁静,10月17日晚约2时许,一辆轿车由远而近驶来毫无预兆的撞上了路边的车,猛烈的撞击致使车辆弹离地面后落下,路边三辆车也无辜遭殃。
就在碰撞发生后不久,象州镇派出所民警正好巡逻到象州镇光明路路段,见状立马联系交警前往处理。交警赶赴现场后发现,四车不同程度受损,车子周围碎片落满一地,可见撞击力度之大。
民警经对在场男子傅某京进行询问,其称事发时坐在后排,不知怎么撞上的,一直强调当时是朋友驾车,事发后朋友出于害怕已逃离现场,最后还报上了朋友的名字和联系方式。
民警发现傅某京说话含糊其辞,身上散发着酒味,察觉事有蹊跷,迅速联系了傅某京的朋友覃某来到事发现场。“我不替他顶包”。覃某的到来让傅某京瞬间被打脸,顿时变得畏畏缩缩,与刚才若无其事且振振有词的形象判若两人。
随后他交代,“我知道酒后不能驾车,但自认为半夜了不会有事,谁知竟撞上了。”而且自己的驾驶证也已过期两三天。经对傅某京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为34mg/100ml,属酒后驾驶车辆。
民警询问取证后,通过监控还原了事发过程,傅某京驾驶桂GE****轿车行至象州镇光明路146号门前路段时,与停靠在路边的小车发生碰撞,致使小车与停靠在路边的轻型栏板货车、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四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这喝酒的后果可谓惨重,被查获后还否认并推诿给朋友,现在可是网络时代,不要抱着拖延侥幸的心理糊弄交警蜀黍,监控早已把你的行为记录下。
当事人傅某京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是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承担全部责任。因傅某京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对其处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据有关部门统计,酒后驾车发生事故的概率是没有饮酒情况下的16倍,概率高达27%。警方提醒,聚餐本是开心之事,切勿因为一时侥幸心理而酿成大错,酒驾醉驾成本太高,每个人都不应该触犯,否则害人伤己。
警方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已经是老生常谈的问题,也是交警部门一直在严抓严管的交通违法行为。酒精会使人的大脑功能紊乱,酒后驾驶,容易引发安全事故,轻则车辆受损,重则车毁人亡。千万不要抱着无所谓、侥幸的心理,拿生命去做试验。
文/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宋霞 通讯员 李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