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4日,茶陵法院通过淘宝网公开拍卖,已将位于攸县县城的一套套房以444717元拍卖成交。
2014年,被执行人(原房主)颜某、邓某向茶陵某银行借款60万余元,还款期到后一直未履行,2019年,茶陵某银行将颜某、邓某诉至茶陵法院。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承办人送达文书,并多次告知再不履行,将强制拍卖其房产。颜某、邓某称自己已无力偿还债务。茶陵法院对房产进行价值评估后,第一次拍卖前,告知其起拍的价格,让颜某、邓某配合法院工作,并与申请执行人茶陵某银行一同积极寻找买主,争取拍卖出较高的价值。颜某、邓某以在广东工作繁忙为由未以配合。在第一次拍卖后,无人竞拍,以流拍告终。降价后第二次拍卖也无人竞拍。在变卖阶段,在茶陵法院利用媒体,张贴海报,强制开锁组织看房等多种方式,充分宣传下,最终攸县的杨某参与竞拍以起拍价成交。
10月21日,茶陵法院组织茶陵某银行、颜某与邓某、买受人杨某在该房产中进行协商。颜某、邓某对法院工作的处理流程没有任何异议且认可,表示因不能偿还债务而被拍卖房产没有意见。颜某提出希望买受人杨某可以接收在房产中的家具、电器,可以免去法院的腾空工作,从而节约司法资源,也能多偿还一些债务。就家具与电器,茶陵法院组织双方协商,因买受人杨某打算重新装修,未同意接收。后颜某、邓某承诺在15日内完成腾空。
同日,茶陵法院执行工作人员到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送达房产拍卖后的法律文书。近日将完成过户工作。此次房产的成功拍卖,为处置外县县城涉执行财产的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供稿:执行局
审核:徐世俊
【来源:茶陵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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