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菜被唆使“省电”老阿姨窃电6年“省”2万 结果被罚9万余元

2020-10-24 06:00:20 作者: 买菜被唆使“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宣克炅

2020-10-23 10:45

改装电路表,使得电表走势变慢,从而减少电费支出,这是典型的窃电行为。而我们的记者了解到,近年来,这样的窃电案有不少是发生在老年人身上。这些犯罪嫌疑人年事已高,往往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受到他人挑唆,到案后改过意识强。那么,类似这样的案件该不该起诉,如何起诉呢?

2014年,犯罪嫌疑人王阿姨在菜场买菜时,偶然碰到路边"改装电表"的摊贩,劝她说可以省下不少电费支出。王阿姨回家后反复思量,最终请对方上门改装了电表。

犯罪嫌疑人王某说,“说实话,我那个时候也不懂法,要是懂法我不会去做这个事情的。”

这一改装,果然电费支出少了。6年下来,王阿姨不知不觉"省"下了2万多元。然而纸包不住火,她的违法行为最终被国家电网工作人员发现并报案。到案后,王阿姨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涉嫌盗窃罪,并补交了9万余元的电费及罚款。

无独有偶,65岁的李阿姨也在2018年受到过类似"窃电"的挑唆。稀里糊涂地叫人来家里改装了电表,两年来她自以为省下了8000多元,最终却需要付出3万多元的罚款。

犯罪嫌疑人李某说,“我在菜场买菜,碰到人家说这样可以节约点。回家之后我们就贪小便宜,叫人来(改装电表)。”

检察官发现,近期多起类似的窃电案都发生在老年人身上,他们家庭经济状况比较拮据,一时糊涂才走上犯罪道路。到案后,认罪认罚态度较好。对此,检察院在诉讼程序上发挥"认罪认罚从宽",以及相对不起诉机制,对两名犯罪嫌疑人设立了考验期代替以盗窃罪提起诉讼,督促其真心悔改,回归社会。

张江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赵忠玺表示,“在考察期间里,我们也去走访当地的居委、派出所,了解一下老阿姨平时的生活状况、生活表现,最后发现,这个老阿姨经过这段时间的诉讼经过,还有她退赔的情况、她的社区表现、她的社会危害性和再犯可能性已经极大的降低,所以我们依据我们国家的刑诉法规定,符合了一个相对不起诉的条件,然后我们也启动了一个相对不起诉的听证程序,得到了一个比较好的法律效果。”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宣克炅 编辑:胡琰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