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只管偷电瓶一个只管收购,吉安一废品店老板被抓

2020-10-25 01:20:34 作者: 一个只管偷电

一偷一卖,自认为配合的天衣无缝,谁知警察一眼识破

时隔一天,这名姓夏的男人又来到了废品收购站,他带来了8个电瓶,比平常要多上两三个。站点的郭老板热情地迎了上去,看起来今天的运气不错,又多了百来块的收入,自从和这个男人打上交道,郭老板已经轻轻松松挣了上万块了。

二人商定,以每个电瓶20-25元/个的价格进行交易,郭老板再以30-50元/个的价格,转手卖给维修电动车的修理店,从中赚取差价。

就这样,夏姓男子负责盗窃电瓶,每隔一天,作案一次;郭老板则负责收购、销赃,赚取差价,俩人自认为合作得算是天衣无缝,直到……警察找上门来。

2020年8月至今,吉安县县城多个小区接连发生电动车电瓶被盗案件,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吉安县公安局迅速组织了精干警力对此系列案件展开侦查工作。

在侦破过程中,办案民警对近期发生在辖区的多起盗窃电动车电瓶案件进行逐一梳理和分析,发现作案嫌疑人系同一人。嫌疑人非常狡猾,基本上都是利用夜晚作案,而且佩戴安全头盔和口罩,得手后的逃跑路线大多都选择在视频监控的盲区,给侦查造成了很大的困扰。但是,办案民警没有丝毫气馁,组织警力轮番上阵,在加强对该区域的巡防工作同时,对案发地及周边进行走访摸排。最终,办案民警成功锁定了嫌疑人的踪迹,并于10月15日下午成功在辖区某宾馆内将其抓获。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叫夏某,今年33岁,吉安县人,无业。经审讯,夏某对近2月以来多次实施盗窃电动车电瓶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每隔一天,作案一次。”面对民警的讯问,夏某竟称自己是个“自律”的小偷,作案得手后,所得赃款当天便挥霍一空,隔一天才会继续作案。

根据夏某的供述,办案民警顺藤摸瓜,很快就找到了替夏某销赃的废品回收店老板郭某。“我知道夏某的电瓶来路不明,为了赚取差价,还是收了,但没想到这也犯法。”面对突如其来的警察,郭某表示自己很无辜,大呼受了夏某的“连累”。

至此,吉安县公安局共破获该系列盗窃电动车电瓶案件48起,涉案电瓶数多达200余个,价值3万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夏某、郭某分别因涉嫌盗窃、故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吉安县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吉安公安、吉安县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