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婆媳关系紧张 江苏一女子将93岁奶奶砸死

2020-10-25 23:59:28 作者: 因婆媳关系紧

因家庭琐事心生不满,江苏一女子趁父母不在家时将93岁奶奶杀死。开庭审理时,辩护人称该女子患有精神疾病,但司法鉴定显示其案发时精神状态正常,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最终该女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婆媳关系紧张 孙女把93岁奶奶砸死

2019年7月1日上午,江苏省泗阳县穿城镇砖井村五组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件。村民彭某回到家时,看到自己93岁的婆婆梁某乙倒在家中,头上、身上都是血,发现时老人已经死亡。同时,正在家中养病的女儿周某梅也“失踪”了。

老人死亡的消息很快在村中传开,由于周某梅在案发前几日与母亲彭某和同村村民说过“奶奶整天敲这敲那,睡不着很烦躁,要把奶奶弄死”的言论,周某梅也因此成为该案中嫌疑最大的人员。警方当日就在村内一厕所中找到了躲避追捕的周某梅,周某梅承认,自己用小板凳和锤子把奶奶梁某乙砸死了。

2019年4月,47岁周某梅在江阴骑电动车时摔伤了腰。回到父母家养病后,她觉得母亲和奶奶关系不好,两人因一些家庭琐事经常互骂。奶奶经常在爸爸面前告状,爸爸就会因此打骂妈妈。看到妈妈因此受委屈,又想起自己在江阴打工时,妈妈经常在电话哭诉在家受奶奶的罪。周某梅在案发前四五天,就想把奶奶砸死,不让母亲受罪。案发前两天,奶奶说周某梅是装病在家,更加激怒了周某梅。

7月1日早上,周某梅父母出门后,再次听到奶奶说她是“装病在家”的言论后,她便用板凳和锤将奶奶砸死,由于杀人后“腿底没劲”便藏在了村内一处厕所内。

孙女有精神病史 但行凶时精神状态正常

案发后,周某梅的家属向警方称,周某梅患精神疾病已有二十多年,近几年她的菜场生意不好,她的病情也就有不好了。案发前,周某梅出现睡不着觉的情况;由于担心影响摔伤后的接骨效果,在吃接骨药的这段时间内,周某梅并未服用治疗精神疾病的药品。

对此,其家属还提交了周某梅在宿迁市第三医院的就诊病历材料,证实周某梅于2015年4月10日被诊断为偏执性精神障碍,有中度抑郁症状。经过治疗后,2019年1月23日,周某梅到宿迁市第三医院就诊,诊断其有轻度焦虑症、中度抑郁症。表现出情绪不稳的特征,但各项心理指标都在适度范围内。2019年5月7日宿迁市第三医院门诊病历显示:同前病史,维持服药治疗,目前病情基本稳定,停药后反复。初步诊断:偏执性精神障碍。

为此,警方委托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对周某梅进行了司法鉴定,结论为其患有精神分裂症,案发时精神状态正常,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此外,周某梅的供述与证人证言、周某梅的人身检查笔录、提取的作案工具等相印证,说明其作案时对其实施具体行为及作案后逃跑行为均有控制和辨认能力。证人证言,均证实周某梅具有日常生活、工作沟通、交流能力。

法院认定孙女作案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2020年4月3日,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向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周某梅犯故意杀人罪。而周某梅的辩护人提出其因患有精神病,不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不应承担刑事责任的辩护意见。

法院审理认为,虽然被告人周某梅父母证实其案发时没有服用精神疾病药物的事实,但根据在案证据可以认定被告人周某梅在作案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鉴于本案发生是因日常家庭生活琐事引发,被告人周某梅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且被告人系初犯、偶犯,得到亲属谅解,以及其有精神病史,较常人辨认和控制能力有所下降,可酌情对被告人周某梅从轻处罚。

今年10月10日,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周某梅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开屏新闻记者 程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