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双十一”! 省消委发布重要消费提示

2020-10-29 14:41:29 作者: 事关“双十一

今年的“双十一”比往年提前,各大电商平台从10月21日起开始预售,“直播”销售方式盛行。为引导科学、理性消费,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特发布2020年第9号消费提示:“双十一”购物狂欢莫忘理性。

一、选择经营资质齐全、信誉度高、售后服务好的电商平台

尽量选择信誉度高、经营资质齐全、售后良好的购物平台和网店,仔细查看商品网评,特别是追加评价,尽可能多了解产品的真实情况。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支付,不要登录陌生网站,点击不明链接,轻信陌生电话,不随意透露个人信息,对要求提供银行帐号、密码、验证码等情况要慎重辨别。

二、理清促销规则 ,谨慎缴纳预售金

有些商家以满减、送赠品、抽奖等优惠方式吸引消费者,而真实情况却可能出现先涨价、再降价、再打折。消费者要提前关注选购商品价格波动情况,多渠道进行价格对比,仔细阅读网站和商家的促销规则,了解红包、积分以及优惠券的使用范围。缴纳预售金前,了解预售金是否可以退还,商品是否“必需”等情况。下单后注意留存促销活动、商家承诺等页面截图等资料。

三、按需购买,避免冲动消费

消费者应理性消费,按需购买商品,购物前列好清单,不要被各种优惠促销手段冲昏了头脑而盲目购买。要充分使用“非现场购物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法律规定,及时进行退换货,避免商品闲置和资金浪费。

四、保留消费凭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通过录频、截屏等方式妥善保存好购物小票、订单信息、付款记录、平台宣传广告、优惠促销页面、商家服务承诺等资料。一旦遭遇合法权益侵害,要立即与商家协商和解,或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请当地消费者委员会依法调解。

源 | 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编辑 | 官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