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遵义市绥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办案民警发布通报:一男子因第4次醉驾被查获,交警大队对其处以8天拘留、罚款1000元。
9月21日晚上8时许,绥阳公安交警大队四中队在县城区开展“酒驾天天查”专项整治行动。20时40分许,交警通过在绥阳县诗乡大道对途径车辆进行呼吸式检测,发现一辆红色长安牌汽车驾驶人体内每100毫升血液含109毫克酒精,涉嫌醉驾,后经警员抽血送遵义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还要高于现场检测值,其驾驶行为已属于醉驾、触犯刑法。
据悉,涉嫌醉驾人姓名王某全,1970年2月生,绥阳县洋川镇民兴村人。2013年,王某全因醉驾被绥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1年、罚金3000元并吊销驾驶证;2014年王某全因再次醉驾,被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罚金2000元;2018年,王某全屡教不改,再次因醉驾被拘役5个月、处罚金6000元。
据王某全交代,9月21日晚,他在家与朋友、家人一起吃饭过程中,喝了大约有6两泡酒。饮酒后的王某全,无证驾驶自家车辆进县城拉货,在装好货物返回途中,被四中队警员当场查获。
案发后,王某全为逃脱处罚,到附近的寺庙躲藏起来;家人为寻找他,曾到交警大队“要人”,成为社会滑稽之谈。
绥阳公安交警大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刑法规定,对王某全行政拘留3天、刑事拘留5天,共计8天,并处1000元罚款,拘留已于10月15日起执行。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邓永亮徐驰记者周亚玲
编辑张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