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断卡”行动开展以来,截至10月29日,鹿泉区公安局共打掉5个贩卖银行卡团伙,抓获35名嫌疑人。
冒充多个网络平台为诈骗分子“吸粉引流”
10月21日,新乐市公安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下发的一条线索核查任务。收到此线索后,新乐市公安局刑警长寿中队立即会同该局反电诈中心民警对此线索展开分析研判。经反复研判、缜密分析,办案民警顺藤摸瓜,锁定了新乐市的王某。民警发现,王某涉嫌在其经营的一家科技公司内,组织员工冒充某手机APP、网络贷款等平台的工作人员给陌生人员打电话,实施诈骗。
时值全国“断卡”专项行动展开之际,王某等人顶风作案,气焰嚣张。为严厉打击这一犯罪行为,长寿中队办案民警火速行动、果断出击。10月21日16时许,民警在王某经营的某科技公司一举将柴某(女,28岁,新乐人) 等6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并现场查扣大量电脑等作案工具。初战告捷,办案民警又一鼓作气,经大量工作后于10月23日下午,将犯罪团伙主要成员王某抓获归案。经审讯,该犯罪团伙成员对所犯事实供认不讳。
自今年8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王某从上线非法购买大量手机卡供其他6名犯罪嫌疑人用以从事“吸粉引流”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该犯罪团伙成员冒充不同网络平台工作人员,以介绍工作为由给陌生人打电话,并诱导对方添加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QQ号码,以此为进行电信网络诈骗的不法分子“吸粉引流”。“吸粉引流”成功后,该团伙成员将会获得相应提成。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等7名团伙成员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新乐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提醒:切勿轻易出售、出租或转借自己的银行卡或电话卡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持续多发高发,手段日益复杂,新骗术层出不穷。这些电信诈骗分子借助于手机、固定电话、网络等通信工具和现代技术等诱使受害人打款或转账,实施非接触式诈骗,给广大市民造成了很大的财产损失,已经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
警方提示:当前,部分不法分子大量使用非法买卖的电话卡、银行卡实施诈骗,广大市民务必要保管好自己的电话卡、银行卡等相关证件,一旦丢失,应立即到发证机关挂失补办。省会民警同时提醒大家,银行卡开户人、电话卡开卡人如果将本人的银行卡、电话卡以出售、出租、转借等方式提供给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或其他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文/燕赵晚报融媒体记者 刘琛敏通讯员 张健 图/路濛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来源: 燕赵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