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被活埋母亲已经去世,该案今日一审宣判,马某宽获刑12年

2020-11-02 23:13:57 作者: 陕西被活埋母

今天上午,陕西榆林靖边“埋母案”一审宣判,被告人马某宽犯故意杀人罪,获刑十二年。被告人马某宽当庭未表示是否提出上诉。

2日晚,马某宽的一位邻居告诉记者,马某宽母亲已于今年9月底去世。

据榆林检察微信公众号消息,2020年11月2日上午(9时),靖边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马某宽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靖边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杨柳出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靖边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马某宽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被告人马某宽当庭未表示是否提出上诉。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共31人旁听了庭审。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对于未遂犯,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实行程度、造成损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等情况,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

此前报道:

一生育有四名子女的老人王某芳不会想到,自己会被大儿子推到废弃的墓坑掩埋。老实、沉默了大半生的马某宽也不会想到,自己会在58岁的时候,干出这件举国关注的恶行。

明天就是母亲节了。老人王某芳被救出后,生命状态平稳,还在医院里接受疗养,已在恢复中。她将如何养老?9日,记者探寻老人曾经居住的地方,邻居们讲述了她曾经的日常生活。

居住在城南

在被大儿子马某宽接走以前,老人王某芳和二儿子生活在一起。

王某芳老人已经79岁了,一生育有五个孩子。在陕西靖边,育有马某宽姐弟三人。马某宽父亲早逝后,她改嫁到甘肃庆阳,又育有一子。前几年,她又回到了靖边,与马某宽弟弟一起居住。2019年9月,她被马某宽接至家中。

9日中午,在知情人的指引下,记者找到了马某宽弟弟居住地,一个当地人称为“黄河畔”的地方。黄河畔位于靖边县城南郊,隶属于张家畔街道寨山村,毗邻芦河,与马某宽家隔着不远,相距大约2.2公里。

在黄河畔,除了普通的陕北乡村民居,还有一排排带着蓝色屋顶的彩钢房,是由钢构和彩钢板搭建而成。这种搭建方便、多用于建筑工地的临时性房屋,成为不少外来人口的居住之所。“我们都是周边山里农村来的,从这里花钱买地方,搭上房子就能住。”一位居住于此的村民说。

在一处土山山脚下,老人的二儿子就住在其中一座彩钢房里。马某宽弟弟的邻居说,彩钢房是去年建的,面积大约30平方米,“这块地方是他(马某宽)二爸(叔叔)的,也是他们二爸帮忙盖的房子,大概花了五六千块钱”。

房屋的门紧锁着。透过布满灰尘的两扇玻璃窗,可以看到里面堆满了杂物。

马某宽的弟弟不在家,邻居们说,他去工地上干活了,晚上才会回来。

马某宽弟弟家中

老人的日常

在被马某宽接走前,邻居们经常会看到,王某芳老人独自一人坐在房门前“晒太阳”。

在马某宽弟弟周围几位邻居的介绍下,记者梳理了王某芳老人生活的日常:

前几年,王某芳老人回到靖边后,与二儿子在县城里租房居住。后来老人患病,生活不能自理了,“搞得屋里很味,人家不让他们住了,他们才搬到这里来的”。

老人患有多种疾病。因为白内障,眼睛不好使了,“看不清东西”。又有糖尿病,小便失禁,“裤子经常是湿的”。腿脚也不利索了,走路只能挪动着走,迈一小步不到30厘米,一位邻居用手指比划着。

老人平常总是一个人在家。她的二儿子一早去工地打工,晚上才会回来。邻居们称呼老人的二儿子为“小马子”。“小马子”身高偏矮,1.45米左右,严重驼背,“远远地看他,像个女子”。他是个单身汉,平常不和人说话,人很老实。他不会骑自行车,也不会骑电动车,从工地来回只能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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