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又有7人被一窝端,警方正在严打这一行为

2020-11-07 13:18:24 作者: 临沂又有7人

近日,临沂市公安局罗庄分局反诈专业队成功破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打掉一个“网络跑分”洗钱团伙,抓获七名犯罪嫌疑人,扣押涉案金额10万余元,银行卡17张,电脑1台。

10月28日,反诈专业队民警在核查“断卡行动”推送的线索时发现,李某某的银行卡账号存在异常。据李某某交代,其将十余张银行卡出售给刘某等人使用,并被要求用卡时需在工作室内居住三天。

掌握这一情况后,侦查人员立即连夜开展工作,锁定嫌疑人窝点,确定工作室人员架构。10月29日一早,蹲守在某小区停车场的侦查人员将正要存钱的嫌疑人刘某抓获,并在工作室内抓获其余六名嫌疑人,现场扣押电脑1台,银行卡17张,现金10万余元。

经审讯,自今年10月开始,刘某伙同老乡庄某某、张某某、朋友韦某某、柳某某等人租住小区居民楼,通过联系境外人员领取“跑分”任务,每天不间断地利用收购的银行卡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从中获得佣金。

目前,七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什么是“跑分”

所谓“跑分”就是利用银行卡、微信或支付宝,为别人进行代收款,随后赚取佣金。一般来说,佣金的比例在1%到2%之间,也就是说,接一个10000元的“跑分”项目,可以赚取100元到200元。

所谓“跑分”的作案手法,让被骗资金迅速在多个账户内流动转手,不仅无法让警方直接关联到诈骗团伙本身的犯罪成员,资金截留和追赃挽损也十分困难。

什么是“断卡行动”

10月10日,全国召开以打击、治理、惩戒非法开办贩卖手机卡、银行卡等“两卡”违法犯罪团伙为主要内容的“断卡”行动部署会。

此次“断卡”行动中的“卡”是指广义上的“卡”:

在手机卡方面:

既包括我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也包括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同时还包括物联网卡。

在银行卡方面:

既包括个人银行卡,也包括对公账户及结算卡,同时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我们平时所说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

全市电诈打击成果

今年以来,临沂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密切协作配合,一手抓打击治理、一手抓源头防范,始终保持了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今年1至9月,全市共抓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1199名,位居全省第一;破获案件1058起,位居全省前列。其中,抓获“两卡”等上下游关联犯罪嫌疑人501名,占到全市电诈犯罪打击处理总量的41.78%;破案360起,占到全市电诈犯罪破案总数的34.03%,与去年同期相比均实现了大幅增长,打击治理工作取得显著阶段性成效。

卖卡失信,有何后果

市反诈中心将纳入惩戒的所有“两卡”人员,公开向社会曝光。对此次“断卡”行动中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手机卡,且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造成损失的失信用户,三大基础运营商要实施只保留1张电话卡,五年内不得办理手机卡入网业务的惩戒措施。

对公安机关认定的失信用户,按照人民银行85号文相关规定,实施仅保留1张银行卡,5年内不得新开账户、暂停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的惩戒措施。同时,纳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管理,录入个人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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