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手机卡,且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造成损失的失信用户,三大基础运营商要实施只保留1张电话卡,五年内不得办理手机卡入网业务。
银行卡方面:
公安机关认定的失信用户,实施仅保留1张银行卡,5年内不得新开账户、暂停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的惩戒措施。同时,纳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管理,录入个人征信。
除此之外:
根据去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售、出租、出借银行卡或支付账户给犯罪分子使用,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如果情节严重,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反诈民警提示:
妥善保管银行卡、身份证、电子银行认证介质等,拒绝出租、出借或买卖行为。更不要向他人随意透露银行卡号、账户密码、有效期、安全码、身份证号、短信验证码等重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