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区的电梯之争 何以激烈至此

2020-11-11 08:00:57 作者: 一个小区的电

“麻烦的是,按照现行政策,只要一户不同意,电梯就装不了。”凤溪大道社区党委书记张洪涛告诉记者。

2015年出台的《四川省既有建筑电梯增设指导意见》,明确电梯增设的重要实施条件是“经增设电梯梯号全体业主住户同意”。2018年8月,四川参考北京、广州、上海等地做法,由成都市先行先试,将该条款调整至“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应当经本单元、本栋或本小区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其他业主无异议。”

“两个三分之二,我们小区早已达到了这一标准,但卡就卡在了‘其他业主无异议’这点上。”张晓俊说。

对此,不少人认为,政策过于严苛,应该调整。省人大代表蒋乙嘉曾做过调查:就住户是否同意增设电梯问题,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绝大多数规定“三分之二同意”即可,仅有成都市和哈尔滨市规定要“其他业主无异议”或全体同意。记者查询媒体报道发现,去年底,上海市等城市也把业主同意率条件,放宽到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即可。

基层组织是否到位

“居民遇到疑问和矛盾,常常会发愁不知道找谁去协调”

有的政策比较严格,而有的政策却没有严格落实。

记者查阅到《四川省既有建筑电梯增设指导意见》,里面明确“要建立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为主体的协调机制”,“积极做好居民的政策宣传和相关协调工作”。但对这一点,记者采访中,发现部分社区居委会负责人等似乎并不清楚。凤溪大道社区相关负责人就认为:“老旧小区安装电梯属于居民自治范畴,社区不好提前介入,只能是居民协商好之后,社区备案,向上级申请财政补助。”

温江向阳花园B区业主吴大叔表示,在小区讨论装电梯过程中,社区居委会前期仅仅只是组织了一次全体业主见面会,“后来的协商,都没有通知我们这些有不同意见的业主参加了”“发生冲突后,社区居委会介入调解,但街道办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仍然没有出面”,成都市高新区桂溪街道丽日清风小区业主周俊告诉记者,该小区安装电梯楼栋虽然不是自己所属单元,但电梯位置却是位于小区车库出入口,“这就涉及公共利益了,我们很多业主都提出了反对意见,但是人家就直接入场施工了,社区居委会也没好好协调。”

“很多现实的利益问题,靠我们自己你一句我一句,针尖对麦芒地吵,只能把大家越说越激动。”有居民告诉记者。比如在向阳花园的争议中,居民的协商卡点之一就是补偿问题,张晓俊则告诉记者,他们曾提出可以给低层住户一些补偿,“但一些人要求补贴几万元甚至上十万元的损失,我们难以接受。”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管处相关工作人员也注意到这点,他告诉记者:“我们调研发现,在老旧小区电梯加装过程中,很多居民遇到疑问和矛盾,常常会发愁不知道找谁去解决协调。为此,我们将向有关部门建议,要充分加强基层组织的引导作用。”

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系系主任范逢春也认为:“在一些加装电梯的案例中,我们看到,虽然基层组织没有完全缺位,但却远远没做到位。”

声音

既应放宽业主同意率也需明晰补偿标准等

老旧小区改造中“老楼装新梯”,如何避免类似向阳花园B区这样的“冲突”出现?

对此,蒋乙嘉就在今年提交了一份建议,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经本单元、本栋或本小区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即可,他认为这也与《物权法》的规定相一致。

民建成都市委员会提交的一份集体提案里则建议,放宽业主同意率需求的同时,还应细化相关政策及标准,以更好地兼顾高低楼层之间的利益。“对电梯加装工作进行细节指导,对分歧点及建筑间距、建筑退让、建筑高度、采光通风条件等细节进行专属技术管理规定,以具体指标使得规划管理工作趋于标准化。”

“除了施工标准,高层住户对低层住户的补偿机制也应该进一步明晰。”还有专家认为:必须看到,安装电梯确实会损耗低层住户的一些权益,高层住户应该对低层住户有所补偿,具体补偿标准上,可经相关部门详细调研后,根据不同类型的小区出台指导建议,也可以在具体案例中,指定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评估确定补偿标准,以免无据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