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24岁女子出超市时,报警器响起,保安竟要求脱光衣服搜身!

2020-11-14 16:38:44 作者: 西安一24岁

西安一24岁女子出超市时,报警器滴滴滴地叫起来,此举立即被超市保安盯上。该女子也被怀疑偷窃了超市物品,包包被检查完后,保安轻佻的说:既然包里没有,那就只有脱光衣服搜身了。此举被女子严词拒绝后,没想到保安却说:有什么了不起,你脱光衣服,我还不想看呢。女子感到人格侮辱,遂报警求助。并和保安发生激烈争吵,在争吵中,女子情绪激动,当场晕倒,被紧急送进医院。最后经调查是报警器出现故障。

不得不说这个保安做的太过分,一个24岁的女孩子,正是青春年少时,言语如此轻佻,做事这么轻浮,实在令人气愤。特别是还要求“脱光搜身”,殊不知这是严重的犯罪行为,也只有有执法权的人才有这项权力。要知道公民的人身权利,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更何况还是女性的特殊人身权益更应该受到法律的特别保护。况且法律还有明文规定: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7条明确规定,妇女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妇女身体。所以说,对于新入职的保安,商场更应该对其进行岗前培训。

事件中女子情绪激动,当场晕倒,被送进医院。从一定程度上说,超市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其中不止有身体伤害,还包括精神伤害,受害人都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