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抵制虐童》 作者 高岳
法治日报11月15日报道,铁钳拔牙、针刺大腿、烟头烫嘴、热水浇头、喂食猫粮……遭受如此非人虐待的是一名6岁女童,施暴者竟然是她的亲生母亲及其男友。辽宁抚顺6岁女童被虐事件曝光后,检察机关以受害女童母亲及其男友涉嫌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当天予以立案,表示将依法从重从快严惩犯罪嫌疑人。
在对施暴者加以谴责和对孩子的心疼之后,此案再次引发人们发出叩问,为何虐童案件屡禁不止?
虐童事件背后是不合格父母
家住河北省承德市的小玲(化名)出生于2012年,是家中的二女儿。2018年4月以来,6岁的小玲多次遭到亲生父母殴打,其父母甚至使用擀面杖、老虎钳等工具对女儿进行伤害,还长期强制让小玲居住在家中卫生间内,限制小玲的活动范围,令其单独吃饭,致使小玲身体多处受到伤害,经鉴定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2018年10月,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小玲的父母被告人郭某云、唐某玲犯故意伤害罪、虐待罪。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两名被告人对自己抚养、共同生活的年幼女儿经常从肉体和精神上肆意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虐待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其犯虐待罪的罪名成立。
虎毒尚不食子,可这对父母却对亲生女儿痛下狠手,实在让人难以理解。《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此案更让人诧异的是,法院认定,父亲郭某云在共同犯罪中罪责相对较轻,而母亲唐某玲对女儿小玲施暴更狠更多。
事实上,在目前办理的虐童案件中,不幸的孩子遭受的暴力绝大多数都来自于父母,可以说每一起虐童案件背后,都有一名情绪失控的家长。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曾对2008年至2013年6年间媒体报道的697例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案件进行统计,梳理撰写的《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案件调查与研究报告》(以下简称《研究报告》)显示, 其中85%的案件为父母施暴,亲生父母施暴占75%,继父母或养父母施暴的占10%。
此现象难免令人觉得不可思议。相关专家认为,这与传统的教育陋习和父母的人格失范不无关系,“棍棒底下出孝子”“不打不成才”等传统观念在不少父母心中根深蒂固,一些父母容易将自身产生的负面情绪转移到孩子身上,将发泄的途径投向无力反抗的孩子。
更重要的是,处于弱势的孩子很少会主动寻求救济,虐童事件很难被及时发现,而施暴者在这一过程中往往变本加厉。上述《研究报告》显示,未成年人对父母的家暴行为进行报案的只占2%。
“虐童事件具有隐蔽性,往往虐童事件被曝光之前,实际虐待行为已经持续了很长时间。”中国地质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法学教研室讲师陈雪表示,公众会声讨曝光出来的虐童事件,但父母在虐待孩子时不会受到外界压力和足够的约束。
呼吁将虐待儿童罪纳入刑法
2010年8月,张某与陈某离婚。2010年12月,张某产下两人的儿子小明(化名)。经法院调解,小明跟随父亲陈某生活。2017年5月,张某在未经陈某同意的情况下,将小明从幼儿园接至其与男友史某共同租住的河北省石家庄市一处单元房,3人共同生活。
2017年11月24日至25日,史某和张某在租住地对小明进行殴打,造成小明高烧、呕吐等症状,身上多处瘀伤。小明随后被送往社区医院治疗,因治疗效果不理想,于当年11月28日转诊至医院重症监护治疗。经鉴定,小明体表挫伤面积累积已达体表面积30%以上、挤压综合征达Ⅱ级以上,以上两项损伤程度分别构成重伤二级。
警方接到报警后将史某、张某传唤至派出所。2018年6月,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史某和张某犯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小明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判决两被告人赔偿其经济损失7万余元。
据了解,虐待儿童行为包括身体虐待、精神虐待、性虐待和疏忽照顾。上述《研究报告》显示,73%的虐童案件涉及身体暴力和性暴力,对精神暴力和忽视、抛弃的案件还没引起足够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