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处分涉黑涉恶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6.32万人

2020-11-15 11:56:48 作者: 全国纪检监察

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 贾天荣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4日消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坚持严字当头,督促推动地方纪检监察机关扎实开展"伞网清除"行动,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专项斗争以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7.66万起,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9.02万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6.32万人,移送司法机关8829人。

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注意到,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总体部署是: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

今年4月8日,全国扫黑办第9次主任会议上,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指出,开展包括"伞网清除"在内的扫黑除恶"六清"行动,确保收官之年取得全胜 。

据中央纪监委,行动中,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原书记傅铁钢,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巡视员王志刚,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李庄浩,陕西省汉中市委原常委、秘书长牟晓非等一批"保护伞"都被查出。

为子安排工作、默许吃空饷,受贿3000余万的市委原书记

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此前消息,经查,傅铁钢违规为其子安排工作,并默许吃空饷;收受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 " 保护伞 ";违反生活纪律,出境赌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职务调整晋升、企业经营、工程建设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滥用权力损公肥私。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1年至2017年间,被告人傅铁钢利用担任呼伦贝尔盟(现呼伦贝尔市)盟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市长,通辽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通辽市委书记等职务的便利,索取、收受55名行贿人的财物共计人民币3084万余元、美元13万、欧元14万、港币10万,在商业项目行政审批、土地使用权出让、职务晋升提拔等事项上为行贿人谋取利益或承诺谋取利益。

2007年至2010年间,被告人傅铁钢在担任通辽市委副书记、市长期间,不正确行使职权,违反国家规定返还有关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1011万余元。

2020年7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通辽市委原书记傅铁钢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被"首富黑老大"收买的省高院原副院长

据公开简历,王志刚1955年8月生,山西太原人,在山西司法系统工作多年,曾任太原市国家安全局副局长,太原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吕梁中院院长,阳泉中院院长,2012年任山西省高院副院长,2014年任山西省高院巡视员,次年退休。

今年三月,山西省纪委监委对王志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志刚为陈鸿志涉黑犯罪集团所属企业案件诉讼提供帮助;执法犯法,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干部选拔任用、司法诉讼和承揽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注意到,通报中提到的陈鸿志是山西名噪一时的煤老板,被称为山西柳林"首富",身份为山西凌志集团董事长、曾任柳林县人大代表。2018年7月,他被警方抓获,2019年6月被长治市人民检察院依法起诉。

去年11月5日,陈鸿志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窝藏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抢夺罪、破坏生产经营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采矿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不报安全事故罪、妨害作证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帮助毁灭证据罪,由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其数罪并罚,被判死缓。

3月5日,王志刚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并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1/2    1 2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