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在路面行驶,应当具备合法的购车发票与行驶证及车牌。近日,广西来宾交警在新山头村良塘路口路段开展路面整治行动,查获了一起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的交通违法行为。
11月9日上午10时52分,来宾交警二、三大队民警在省道304线新山头村良塘路口路段,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一辆悬挂河池牌照的两轮摩托从桥巩镇方向驶来,民警随即将该车拦下对其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员所提供的证件漏洞百出,行驶证存在字体、排版混乱,而且在注册日期栏和发证日期栏竟然是空白的。这引起了民警的怀疑,因为这不像是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证件,民警怀疑该男子提供的保险单、行驶证以及车牌都是假的。
经过核查,民警证实该车的保险单、车牌以及行驶证确实是假的。经询问民警了解到驾驶人韦某,都安县人,摩托车是他在当地一摩托车销售店购买的。当时买车的时候,韦某贪图便宜亲信他人谗言,花了500元钱请他人帮忙上牌,办了这一套伪造的证件及号牌,而韦某一直以为该车牌和证件是真的,这套车牌装上已经使用了好几年,一直都没被查过。
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韦某施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以及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行为处罚款4000元,驾驶证记24分,同时并处行政拘留30日以下的处罚。(总台央视记者 廖汨 刘畅 罗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