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法院图
东方网记者刘理11月16日报道:年过50岁的张阿婆与汪老伯谈起了黄昏恋。非婚同居的十几年里,张阿婆悉心照料“老伴”,两人相濡以沫。
一晃十几年过去,汪老伯因患癌被大女儿接走,张阿婆却面临道“被赶出家门”的境地。
“黄昏恋”老人非婚同居十余载
张阿婆和汪老伯相识于2001年,当时张阿婆年过50岁,虽说两人相差20来岁,但年龄没有成为感情的障碍。2002年,汪老伯和小女儿汪女士共同购买了虹口区某小区房屋(以下简称系争房屋)。
次年,张阿婆和汪老伯搬进了新房。自此,周围邻居经常看到这对年老“夫妻”同进同出,形影不离。
对于没领结婚证一事,张阿婆有时也会有一丝的不安,但考虑到两个人的感情,汪老伯也多次在邻里朋友面前表明张阿婆与他是合法夫妻,甚至承诺系争房屋是汪老伯的、张阿婆可以住到百年,这让张阿婆心中的些许不安很快消散了。
然而,在2008年,汪老伯小女儿便成为系争房屋的唯一产权登记人,汪老伯亦对系争房屋没有了处分权利。
“老伴”子女与老太为居住权对簿公堂
一晃十几年过去,岁月不饶人,年近九旬的汪老伯身体越来越差。2018年8月,汪老伯因患癌住院手术。
出院后,汪女士和姐姐将父亲接走照料,汪老伯住进大女儿家。随后,汪女士通知张阿婆,称其为贴补父亲高昂医药费,已将系争房屋出租,要求张阿婆在10月5日前迁走,双方为此发生激烈争吵。
后经当地居委会及派出所民警多次调解未果,汪女士向上海虹口法院起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系争房屋产权人现为汪女士。汪女士为照顾父亲,让汪老伯住进系争房屋。张阿婆因与汪老伯的同居关系,共同居住于此。但两人并不享有物权,且两人户口也未在内。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阿婆未能提供占用系争房屋的合法理由,故依法应保护汪女士的相应权利,遂判令张阿婆迁出系争房屋。
对此,张阿婆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后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张阿婆一直拒绝搬出,汪女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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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居中协调,老人获12万元补偿
执行中,考虑到张阿婆是年过七旬的老人,执行法官上门执行。谈话中,张阿婆拿出汪老伯签名的遗嘱,反复强调汪老伯承认自己与他是合法夫妻,系争房屋是汪老伯的、汪老伯承诺自己可以住到百年。
张阿婆表示,“我十几年照顾汪老伯,他的女儿根本不管。现在我也老了,他们就想一脚把我踢出门。法官,现在汪老伯被他女儿接走了,我联系不到他。想想我照顾了他十几年,汪女士他们总要补偿我吧,否则我是不会走的。”
执行法官耐心听完张阿婆的诉说,就有关婚姻、房屋权利、法院强制执行等法律问题进行了解释。之后,执行法官走访居委会了解到,张阿婆情绪波动较大、曾表示要以死抗争,如果强制执行,风险难以预料。
由于法院判决仅判张阿婆迁出,没有明确迁至何处,为此,执行法官对张阿婆的户籍情况进行了调查,查明张阿婆户籍所在地已被征收,因家庭矛盾,尚未获得相应份额。至此,如何妥善安置张阿婆成为执行难题。
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执行法官决定做做汪女士工作,希望能对张阿婆做适当的补偿,让张阿婆自行迁出。起初,汪女士表示拒绝补偿,称张阿婆只是父亲的全职保姆。
但当执行法官进一步指出,汪女士姐妹多年来对汪老伯照顾有限,基本都靠张阿婆时,汪女士沉默了。经执行法官工作,汪女士答应做适当补偿。但因双方差距较大,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不久,汪女士给执行法官寄来一封信,信中称汪老伯已去世,全家十分悲痛。为告慰父亲在天之灵,希望尽快解决本案纠纷。
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很快达成补偿协议,由汪女士补偿张阿婆12万元,张阿婆自行搬离系争房屋。至此,该案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