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汴梁审判|开封龙亭法院:一幅有温度的书法作品
前不久,我在调解一起物业纠纷案件时,坚持法理情并用,成功促使业主主动缴纳了物业费。与以往不同的是,一幅小小的书法作品,在我调解过程中起到了特殊作用。
案件分到手里以后,我了解到业主宋某脾气暴躁,爱认死理。因对小区物业服务不满意,自2017年2月至今,拖欠物业费7009元,滞纳金2500元,物业公司多次催要,宋某都拒绝交纳。如今宋某更是已经外出打工,拒绝见面,对于这种情况,能不能调解成功,初任调解员的我心中实在没底。
想了好几种可能出现的情况,在心里给自己鼓了鼓劲,拨出了宋某的电话,一阵简短的手机铃音响过,宋某接通了电话。简单说明情况后,宋某讲到自己在外打工,家中经济困难,这个钱现在实在没法交上。随后,又提到对物业服务不满意的地方,暴躁脾气上来后,宋某越说越激动,第一次电话调解不得不暂时结束。
过了两天,我再次拨通了宋某的电话,这次我打定主意,没有提物业费的事情,只是与宋某拉起了家常,谈些在外打工生活的不易。我在电话里一直邀请宋某回家看看,并与宋某约定,回来以后我们在当面详谈。
几日之后,宋某千里迢迢,从西安赶到法院。
简短寒暄过后,我与宋某聊了一些家长里短、打工见闻。感觉时机差不多了,我就慢慢往物业纠纷上面转移话题,刚聊到没有正当理由拒交物业费的法律后果,宋某的火气立马就上来了,加上对旁边调解人员好意劝解的不理解,宋某起身就要走人。
“你不要着急,先坐下来,就是要走,也要先把这份笔录看完,签个字对吧。”我急忙说道。
宋某拿起笔录看了一眼,“老师,您的字写的不错呀!”紧接着说道自己也练字,但是现在还是写的不好,不成样子。
我抓住这个话题,鼓励他不要着急,慢慢来,到我这个年纪肯定比我强的同时,又赶快在纸上写下了“床前明月光打,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的诗句递给了宋某。
宋某接过来认真看了看,“嗯,不错,比笔录上面写的还要好。”随后,他把这张纸仔细折叠起来,装进衣兜里,离开了法院。
我什么也没有说,但把这一个细节紧紧记在了心上。
又过了两天,我再次拨通了宋某的电话。 “又咋着了?”宋某语气里面很是不耐烦。我连忙说道:“前几天看你对我写的字很感兴趣,那是我用钢笔写的,我准备特意用毛笔给你写一幅怎么样?”
宋某的态度有了一百八十度转变,不断表示感谢。我告诉他,要是写在宣纸上面,你还得花钱装裱,明天是周末,我去买一张裱好的坯子,往里面一填就行,这样省事,回去以后看中就挂上,看不中也方便处理。
说完以后,我问了宋某喜欢哪几个字。宋某忙说让我想想,让我想想。认真想过以后,宋某说就写“天道酬勤”吧。
周一上班,我把作品带到法院后给宋某打了电话。宋某吃惊地说这么快,并表示会尽快来法院。
周三下午,如约来到法院的宋某,见面的第一句话就说“老师,拖欠的物业费我交过了。”宋某的这句话很干脆,也很坦然。让人听起来很真切,也很感动。
宋某又说道:“老师,俗话说字如其人,能写出这样作品的人,人品肯定也错不了!所以接到您电话后,我选择相信老师,相信法院,拖欠的物业费立马就交上了,否则,就真对不起您了。”
再次表示感谢后,宋某添加了我的微信号,说春节放假一定回来找我叙旧。然后带上作品,满意离开法院。
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员,我知道,在调解中只要做到情用到,理讲清,法释明,不偏不袒,依法调解,就一定能获得当事人的信任,案子才能调解成功。
供稿: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