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冷漠、黄昏恋不靠谱!80岁的老人决定把价值300万元的房产送给楼下水果摊店主,并且老人已经去当地公证处做了公证。事件发生后,引发网友热议,纷纷表示要和老人做邻居。
【法律人说法】
1.老人宁愿把自己的价值300万元的财产送给外人,也不愿意留给自己的家人,这到底是为了什么?老人叫马林,是一名退休工人,妻子和儿子相继离世,这对老人打击很大,老人也失去了依靠,亲戚朋友只是觊觎他的财产,从来不关心照顾老人,楼下的水果店店主对老人十分好,照顾老人的生活,陪伴老人。于是老人带着小游办理了意定监护,约定老人遗产均属于小游。
2.看到这个案例后,引发我们的思考,老人之所以把财产赠送给外人,是因为他的亲戚的做法让他心凉。相反,小游真正善待老人,照顾老人生活,所以说好人有好报。
3.什么是意定监护呢?根据《民法总则》第33条之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4.同时,老人在做完一定监护后,对自己的财产也做出了处理,由水果店店主小有继承老人的所有财产,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执行,但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你如果老人的黄昏恋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当为其保留相应的遗产。
5.针对该案件,你有什么看法?